小偷也“励志”?
那些年,小偷们制定过的“工作计划”
人的一生中
没有目标的人生,就是一个失败的人生
就如那飘荡的帆船,一辈子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港湾
一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可以栖身的完美归宿
所以我们大都是有目标滴
有的人想找个终身伴侣
有的人想为事业奋斗终身
有一位盗界小哥的目标是
月入8.4万(有零有整有木有)
每天只用30—50元(很节俭有木有)
给弟弟买房买车(很有亲情有木有)
建一所希望小学(满满的爱心有木有)
我的天呐
连小偷都在做目标管理
可是
他真得很“励志”么......
小编从万能的网上一搜索,哇塞,有志向的小偷还真不少,真是干一行爱一行,行行有精英,行行出人才。
为凑整容费,小偷立志创造辉煌,在盗窃的过程中被民警抓获。小偷包内还装着两张写着“豪言壮语”的纸条:今年目标25万。对别人的仁慈是对自己的残忍!坚持目标!去努力,创辉煌!
某派出所抓获一名偷电动三轮车电瓶的小偷,有意思的是,民警意外发现了这个小偷写的一本日记。这本日记记录了近50页,一天一页,几乎记录了他每天偷盗电瓶的数量和售价。
在其中一页中,警方发现,小偷姜某还给自己定下了目标,要“开源节流”不能打、牌九,不能买福利彩票,要把钱存起来。他打算每天要偷2到3组电瓶,再偷满40天,并计算了实现目标的收入。
某火锅店三次遭遇盗窃,而令老板哭笑不得的是,小偷每次都留下一张纸条,称自己因没有工作才盗窃。
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系列盗窃案,这名小偷不但年近6旬,还给自己记了一本“工作日记”,每天偷窃多少,收入几何,他都会详细地记录下来。这本账本里,记录细到3角,而其进账最多一天达2000元。
网友对此事件议论纷纷,有称充满正能量的,有称赞业界良心的,也有称理想偏差的......
小编想说的是不管你再励志,再有亲情与志向,其偷窃性质始终不变。理想很丰满,可惜法律更“丰满”,注定小偷的现实很“骨感”。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受害者如果一旦发现自己财物被偷,就应该及时报警,不能听之任之,如果对事情不进行处理,只会让偷窃者认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反而会让更多的人受害,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一、小偷盗窃可能引发的罪名及法律后果
(一)直接构成盗窃罪的情况
小偷小摸的行为,其行为可直接构成盗窃罪。根据(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区分为数额犯和行为犯,数额犯是传统的犯罪构成,针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是《刑法修正(八)》增加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市认定构成盗窃罪的起点是人民币1000元,即盗窃数额达到1000构成盗窃罪。
针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行为,没有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一般认为,鉴于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行为的打击必要,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如果使得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即使未达到数额的要求,仍然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可能转化为抢劫罪
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对盗窃物的毁灭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
小偷在取得财物之后,会将一些东西进行毁坏,以此消灭证据。以小偷扒窃钱包为例,钱包内除了现金以外,一般情况下还含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如果小偷为了毁灭证据,将扒窃的钱包进行销毁,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针对盗窃后续的行为构成的故意毁坏财产罪,可能是符合第(一)、(二)的情况。在扒窃的财物中,钱包本身价值超过5000元的大有存在,如果为了毁灭证据,将扒窃所得的钱包进行销毁,非常有可能构成该罪。此外,如果毁坏财产达3次以上,即使价值没有达到5000元,也可以构成该罪。
(四)对盗窃的身份证用以骗领信用卡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在小偷窃取钱包等物品后,如果里面有居民身份证、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行为人用上述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三)项之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即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冒领信用卡的行为,没有数量的限制,即冒领一张信用卡即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所以小编说,有志向是好的,但不要偏失了方向。破坏了别人的幸福,成全自己的愿望,即使再有爱心与亲情,上帝、释迦摩尼、默罕默德,尤其是法律也是不会原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