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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读库 作者/彭清水
,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经常不被理解?是不是经常爱莫能助?是不是经常人家找你打探案情?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作为一名检察君,都有哪些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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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也不是万能的,他们也有许多约束,不诉案件有许多程序和规定哦,万一你朋友检察官没有帮你忙,莫怪他(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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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正当的查询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无正当事由的查询申请,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任何人不得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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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如果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那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否则有可能自己会丢了饭碗,甚至会有徇私枉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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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拘仅仅是侦查机关第一道强制措施,是否追究责任,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非任何干警个人意愿能左右,更不能违反《刑事诉讼法》随意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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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规定:严格遵守看管工作规定,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被看管人脱逃、自杀、自伤、行凶、串供、传递涉案信息或者有关物品等,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具。因此,非规定时间内、非近亲属人员不得会见,任何看守民警不得违反规定安排会见。
有时候真的不是他们不愿帮忙,而是会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失去工作或者身陷囹圄;
有时候,;
有时候,真的是他们也无能为力。
大家都不容易,多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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