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时间
交易日: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A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B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3)涨跌幅限制
A股股票、基金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例: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5.00元,则本交易日涨跌停价为5.50元、4.50元), 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
4)股票卖出
A股、基金当日买入下一交易日才可卖出,即T+1交易
债券、债券回购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5)撤单
①客户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已经成交的委托不可撤销
②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将返还到客户账户
③撤单时间:
深交所: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上交所:与深交所相同,但14:57至15:00可接受撤单申报
6)委托
A.买入|卖出数量
买入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B.报价方式: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买卖证券。
①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②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C.委托当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