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高级、中级、
(二)高级、
(六)小结
二、案由分布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总体情况
(二)劳动争议
(三)人事争议
(四)小结
三、审判程序
(一)审判程序
(二)一审、二审情况
(三)再审情况
(四)小结
四、结案方式与文书类型
本报告数据选自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以北京市为本次数据分析的样本,旨在通过对2016年一年度数据进行分析,得出有关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现状与总体发展趋势。
本报告数据检索检索时间为:2017年2月3日至2月7日,由于数据在不断变化,所以,本分析报告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7日。
我们在检索时,按照如下关键词进行检索,具体而言:
,我们按案件的案由不同将2016年一年度的劳动案予以分类,即以“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作为主要关键词进行检索,在“劳动争议”项下,我们又以“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作为第二关键字进行检索。地域选择为北京。
、裁决文书共计1014件)、、裁决文书共计3402件)、、、裁决文书共计4301件)进行分类,总计检索到的公开判决、裁决、调解文书14223件。
而根据去年我们检索的数据显示,2015年总计检索到的公开判决、裁决、调解文书12981件,相比之下,2016年增加了1242件。(点击此处可阅读2015年报告)
以下数据及相关分析是在以上检索时间和检索方法所获得的基础上进行的。
、案由分布情况、审判程序、结案方式与文书类型五大板块就2016年度劳动争议类案件进行细致分析,旨在通过不同于以往的分类情况对北京市劳动争议类相关案件进行分析,从而更全面、、不同中院管辖的片区、不同案由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
在北京市2016年全年度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14223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占总数的7.12%;,占总数的41.29%;,占总数的51.58%。
数据的统计表明,、。,说明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基数较大,争议层数不穷。,故案件审理工作量第二。如图1-1所示:
图1-1高级、中级、
案件在高、,,。,相对来说,案件数量分布较均匀,分别约占全市审理案件数量总数的23.92%、38.71%、30.24%。,,,其他依次是第三、。具体如下:
2016年全年度审理的14223件劳动争议案件,,约占总数的7.13%;第一、第二、,约占总数的92.87%。其中,,.92%;,.71%;,.24%。如图1-2所示:
图1-2高级、
,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41.39%。海淀区、石景山区、昌平区、门头沟区、,约占一中院辖区总数的58.61%。,仅相差586件,某种程度也说明一审上诉率相对比较高。如图1-3所示:
,,。
,,约占该辖区总数的75.87%,承担了本辖区四分之三的案件审理工作;石景山区、昌平区、门头沟区、。具体如下:
,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41.39%;,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34.48%;,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6.79%;,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12.26%;,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2%;,约占第一中院辖区总数的3.09%。如图1-4所示:
,,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42.37%,约占全市审理案件总数的16.4%。
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57.63%。,仅相差840件。如图1-5所示:
,。,约占全市审理案件总数的38.71%。
其中,,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42.37%;,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13.59%;,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9.17%;,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16.71%;,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7.21%;,约占第二中院辖区总数的10.95%。如图1-6所示:
,;。,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49.57%;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50.43%。如图1-7所示:
,;。具体如下:
,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49.57%;,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18.86%;,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10.88%;,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8.58%;,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6.86%;,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去1.91%;,约占第三中院辖区总数的3.35%。如图1-8所示:
,案件数量居高又相对均衡。,其中第二、。如图1-9所示:
根据案件数量的多少,,具体如下:
有海淀区、丰台区、;其中,。
有昌平区、东城区、西城区、大兴区、通州区、房山区、。
有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知,,但又相对集中;除海淀区、丰台区、,。如图1-10所示:
以上数据可能与大家感知有偏差,,可能与我们案件抓取以及判决上传有关。
从案件总数上,,案件数量高位维持、数以万计。
高级、中级、,案件数量分布不均衡。中级、,案件审理数量约占全市总数的92.88%。
,案件数量分布相对较均匀;,其他依次是第三、。
各中院辖区的中级、,各中院案件审理数量在该辖区的百分比均维持在40%左右,。,反映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高上诉率的特点。
,案件数量居高又相对均衡;其中第二、。
,根据案件数量的多少,;除海淀区、丰台区、,。
整体而言,,;案件审理各中院与基层,各中院辖区之间较平衡;、,审理压力较大;、丰台区、,。
我们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两大部分,其中劳动争议的案由又具体分为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三大部分,各个部分又继续细分为不同的案由。
、不同法官划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由的观点和看法不尽一致,也或者网站在上传数据时未能穷尽案由,因此,下文对该部分进行的数据分析与全市案件数量总数不一致,甚至差距较大,特此说明。
2016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案由为分类统计得出的数据是14220件,其中属于劳动争议案由的有13910件,属于人事争议案由的有314件。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总和是14224,比实际的总数14220多4件,即有可能有4件案件同时被归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下文以案由进行分类的数量与总数不符,都与此同理,不再赘述)。
属劳动争议案由的案件在2016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占绝对多数,约占总数的97.82%;属人事争议案由的案件仅占极小部分,约占总数的2.21%。如图2-1所示:
图2-1劳动人事争议总览
我们仍以案由进行划分,劳动争议又具体分为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三大部分,此三部分的案件总数共601件。其中,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共521件,约占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三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86.69%;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共57件,约占以上三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9.48%;福利待遇纠纷共23件,约占以上三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83%。具体如图2-2所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主要案由,因此案由引起相关纠纷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主流;而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则是劳动争议案件的次要原因。
图2-2劳动争议总览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具体细分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四部分,此四部分的案件总数共166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共122件,约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四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3.5%;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共21件,约占以上四类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12.65%;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共20件,约占以上四类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12.05%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件共3件,约占以上四类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1.8%。但需要说明的是,并非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案件少,有可能在任何一类案由中都存在或者隐藏了有关劳动关系的确认。具体如图2-3所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引起纠纷最主要的原因是追索劳动报酬,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三;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合同三类原因是引发劳动合同纠纷的次要原因,但劳动关系确认却又是劳动纠纷审核必然会被审核的一部分。
图2-3劳动合同纠纷总览
社会保险纠纷又具体分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四大部分(生育保险纠纷未见数据),此四部分的案件总数共40件。
其中,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共31件,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四类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7.5%;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共7件,占以上四类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总数的17.5%;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共1件,占以上四类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总数的2.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共1件,占以上四类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总数的2.5%。具体如图2-4所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中,因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纠纷是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的第一案由,养老保险待遇是第二案由,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与失业保险待遇纠纷居于工伤、养老其后。
图2-4社会保险纠纷总览
因福利待遇原因引起的纠纷数量较少,仅23例。如上所述,并非该类案由实际纠纷少,基于劳动争议案件一诉多求的特征,在案由归类时,有可能有多个案由重合,不排除该案由隐藏在其他案由的可能性。
人事争议的案件纠纷具体由又分为人事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三部分,此三部分的案件总数共249件。其中,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共247件,约占人事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三类人事争议案件总数的99.2%;辞退争议案件共1件,约占以上三类人事争议案件总数的0.4%;聘用合同争议案件共1件,约占以上三类人事争议案件总数的0.4%。具体如图2-5所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人事争议案件中,人事争议案由是该类案件的主要原因,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在该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极少。
图2-5人事争议总览
2016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因劳动争议引起的案件占绝对多数,约占总数的97.82%;其中,劳动合同纠纷又是劳动争议案件中主要案由。即劳动人事争议案,劳动争议是纠纷所在;劳动合同则是劳动争议的主流,追索劳动报酬又是引发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即,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追索劳动报酬。
2016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由分布明显集中于个别领域。除劳动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数量占绝对多数外,因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人事纠纷引起的案件持续维持在低位走向。在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中,因工伤、养老保险引起的纠纷仍是引发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的传统、稳固原因。
需注意的是,此处的“审判程序”涵盖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其他程序,以上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与全年度总数相符。
在审判程序中,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结案率集中在一审、二审程序。简言之,约占四分之三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即完结;约十分之四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二审程序得到解决。具体而言:
一审程序审理案件共5388件,约占案件数量总数的37.89%;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共5748件,约占案件数量总数的40.41%;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共15件,约占案件数量总数的0.11%;执行程序的案件共422件,约占案件数量总数的2.97%;其他程序的案件共2650件,约占案件数量总数的18.63%。如图3-1所示:
图3-1案件审判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率高位维持,也表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度大。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共11136件,约占2016年全年度总数的78.3%;其中,诉至一审的案件有5388件,约占诉讼案件总数的48.38%,约占2016年全年度总数的37.88%;上诉至二审的案件有5748件,约占诉讼案件总数的51.62%,约占2016年全年度总数的40.41%。如图3-2所示:
图3-2一审、二审情况
劳动争议案件经再审程序结案的案件数量极少,绝大部分诉讼案件以“二审终审”方式在二审程序中终结。在北京市2016年全年度审理的14223件劳动争议案件中,经过再审审理程序的案件共15件,约占2016年全年度总数的0.11%。如图3-3所示:
图3-3案件再审情况
在审判程序中,约四分之三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后即告完结;经再审程序结案的案件数量极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审判程序呈现出高诉讼率、高上诉率、审理难度较大、审判压力较大等特点。
在北京市2016年全年度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14223件劳动争议案件中,以判决书作为结案方式的案件有9190件,约占总数的64.61%;以裁定书作为结案方式的案件有5028件,约占总数的35.35%;以调解书作为结案方式的案件有5件,约占总数的0.035%。如图4-1所示。
综合以上数据分析可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裁决书是第一结案方式,裁定书是重要的辅助结案方式,调解书是极少用到的结案方式。
第二,案件审理的可调解可协商的余地极小,大部分直接愿意以判决、裁定等更具有法律权威的结案方式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
第三,2016年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继续保持高上诉率的态势。
图4-1案件结案方式与文书类型情况
本报告基于2017年2月7日之前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所载的北京地区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由于样本数量及分析能力等原因,报告中的分析结论可能存在片面、失真等情形,我们会逐步增加数据采集的范围、努力完善北京地区劳动争议大数据报告,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专业协助。
另外,我们还将就具体案件推出详尽、全面的分析报告,期待您的持续关注。
本报告为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制作,报告中所有的文字、图片、图标均受到中国法律知识产权相关条例的版权保护。未经兰台律所的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本报告中部分文字和数据采集于公开信息,所有权为原著者所有。未经原著作者和兰台律所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于其他商业目的。
本报告中相关分析主要为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采用裁判文书大数据及其他研究方法分析获得。本报告中发布的调研数据部分采用抽样调研方法,其数据结果受到样本的影响。由于调研方法及样本的限制,部分数据不能完全反映整体市场的真实情况。本报告只提供给兰台律师事务所客户作为市场参考资料,兰台律师事务所对该报告的准确性不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