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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07:18:34

耒阳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衡阳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秩序,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办小学招生


(一)基本原则:划片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办法:

1.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中心城区小学由相关中心校、学校按照《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耒政办发〔2016〕37号)和《耒阳市中心城区划片就近入学若干补充规定》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最大班额不得超过65人


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人数

学校

班数

人数

前进小学

6

390

西关小学

3

195

铁路园学校

1

65

锡里小学

2

130

城北小学

10

650

梅桥小学

4

260

电厂完小

1

65

五里牌小学

5

325

聂洲小学

5

325

金星小学

4

260

金杯塘分校

5

325

实验小学

7

455

金南小学

3

195

彭桥小学

7

455

六处学校

4

260

西湖学校

5

325

南正小学

3

195

灶市小学

4

260

金杯小学

9

585

水东江完小

6

390

紫荆府小学

8

520

纸都实验学校

8

520


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程序。(1)宣传。4月15日—5月19日,学校将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条件及时间等,张贴到区域内主要街道路口、校区门口、楼栋和人群集中的地方。(2)登记。5月20日——6月20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3)审核。6月21日—6月25日,街道办事处小学由中心校、直属小学由教育局委托有关机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适龄儿童证件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4)录取。分两个时段录取,7月1日——3日,录取第一批学生(第一、二、三类)。7月4日,公布提供给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名额数,启动第二批录取。若前一批录取结束时,招生计划已满,不再启动第二时段录取。(5)公示。每批录取的学生,必须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6)调节。凡未被录取的学生,先由中心校根据学位情况,分流至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若附近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用于分流,则将名单交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7)下发入学通知书。7月15日,由学校给录取学生下发录取通知书,下学期凭通知书报到注册。

2.农村和城郊小学招生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具体负责。


二、公办初中招生


(一)基本原则:免试就近、对口直升

(二)招生办法:

1.农村初中。按照《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耒政办发〔2016〕37号)进行招生。
2.城区初中。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对口直升。

初中

班数

招生计划

对  口  学  校

三中

15

975



城北、梅桥、金星、金杯、青麓、实验小学、耒师附小、童星、港湘、金华学校、金华二校。

蔡子池中学

16

1040



前进、金南、聂洲、南正、西关、电厂学校、耒师附小、童星、港湘、金华学校、金华二校。

水东江中学

4

260



水东江办事处区域内的小学。

三架中学

2

130



三架中学小学部,金华二校,白洋渡、大丰、皂丰、上岭等小学。

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

6

390



灶市、铁路、灶钢、花石、零洲、沙头等小学。

实验中学

18

1170



锡里小学、五里牌小学、七岭小学、火田小学、三顺中心完小,中心城区其他小学。

鹿峰学校

6

390



彭桥、西湖、六处、实验小学金杯塘分校。


3.班额不得超过65人


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
(一)招生原则:自愿可择校,免试不择优
(二)招生计划:根据办学条件,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得超过5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60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城区招生,城区生源占80%以上。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招生计划

振兴学校

14

840

广湘中学

16

960

慈晖中学

20

1200

杜甫学校

20

1200

正源学校

30

1800

师大附中耒阳分校

20

1200

冠湘中学

20

1200

合   计

140

8400


2.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确定并向教育局报备。

(三)招生办法。


1.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接受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之后,不得提前,不得以学科成绩为由拒绝学生报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考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可按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派位录取。


2.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不愿升入本校初中部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由学校6月30日前汇总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3.民办初中学校市内招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册电子文本(含学生姓名、国家学号、毕业学校)交教育局基教股。7月1日之后,民办学校只能面向市外或返耒学生招生。

4.民办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不得提前在市内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就读民办初中必须秉着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各小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民办学校参观,不得组织、带领小学毕业生集体到民办学校报名,违反规定将严肃查处。   

6.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突破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不划拨生均公用经费。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基本原则:尊重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9900人,其中省示范性高中3600人,,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依据生源比例分配到城区和农村,特长计划占总计划的3%,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学校

招 生 计 划

合计

自主计划

城区计划



农村计划

特长计划

一    中

1800

400

755

580

65

二    中

1800

400

760

580

60

武广实验高中

1000

130


65

四    中

900

130


65

慈晖中学

900


振兴学校

900


正源学校

1600


师大附中耒阳分校

1000


合计

9900



(三)招生办法:

1.省示范性高中招生。
(1)自主计划。一中、二中可以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直升本校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必须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可与招生学校签约。签约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学生申请;②毕业学校推荐并公示;③招生学校审核;④招生学校与学生签约;⑤招生学校确认录取并于中考前上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批。签约学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初中三年平时成绩列全校前20%范围内。每个学生只能与一所学校签约,否则取消省示范性高中录取资格。
(2)城区计划。面向城区初中学校考生,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划定分数线。三中、四中、实验中学、蔡子池中学、鹿峰学校、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以及民办初中学校属城区初中学校。
(3)农村计划。面向农村初中学校毕业且在农村初中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的考生(在籍在读以2016年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成绩册为依据),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划定分数线。农村分数线与城区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00分以内。农村初中是指除三中、四中、实验中学、蔡子池中学、鹿峰学校、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和民办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
(4)特长计划。计划为125人,其中一中65人,二中60人。音、体、美各科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确定。招考和录取工作在基教股和体卫艺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5)严禁招收择校生。
(6)录取方式。以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信息技术成绩、艺术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择优投档录取。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省示范性高中录取资格。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结束后,空余计划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7)被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在7月12日——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后果由学生自负。学生按志愿录取后,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也不得另择他校就读,否则不予注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家长和接收学校承担。

 2.一般高中招生。
(1)公办高中。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学生必须在7月12日—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否则视同放弃录取,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报到情况和招生计划,从报名学生中择优补录。特长招生可参照省示范性高中特长招生办法进行。
(2)民办高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举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自主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

3.填报志愿。志愿分为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
(1)填报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2)填报方法:登陆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自主填报志愿(样式见附件)。考生可填报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一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2个。普通高中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4.优惠政策:、省教育厅、;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通知》(政联[2012]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凡与本文件相违背的,以本文件为准。(1)军人子女教育的优待,具体见《2017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军人子女优待实施办法》。(2)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一项最高优惠。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应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学校于6月2日—5日统一到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教育局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学生名单于6月10日前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五、考试科目与成绩呈现


1.考试科目:初中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艺术(音乐、美术)。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

2.技能测试科目:初三年级: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实验操作。


 3.卷面分值: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满分为120分(语文120分中含卷面分2分),、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体育学科满分为50分,艺术(含音乐和美术学科)卷面满分为60分,信息技术满分为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艺术(按10%折算后计入总分)、信息技术成绩计入总分,技能测试科目成绩综合成等第呈现。。


4.省示范性高中必须以参加耒阳市组织的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外地回耒考生,可以持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盖章的有效学籍证明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学校负责审核相关资料,并保留复印件待查。若在衡阳市其他县区参加2016年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会考的,以衡阳市教育局提供的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会考成绩计入总分;若在衡阳市以外地区参加2016年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会考的,考生可选择参加2017年八年级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考试,并以此次成绩计入总分,也可选择以本人此次初三中考七科文化成绩平均分作为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成绩计入总分(语数外按总分100分折算后再计算平均分,信息技术按平均分的10%折算),不再采信成绩证明。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普通中小学招生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健康发展。为使今年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成立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
组  长:欧阳华耕
副组长:曹寿昌、蔡德金、张仁芳(常务)、罗宝泉、李小卫、郑志宏、卜嗣盛、陈京平、刘芳龙、谷经农、宋露峰、熊国荣
成  员:各相关学校和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霖同志担任。


2.公开透明。要加强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公开透明。市教育局通过网络,实行“三公开”,即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各单位必须做好“五个一”,即:一次工作汇报会(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一次校行政专题会,一次全体教职工会,一次家长会(请当地村组干部参加),一期专题黑板报或文化长廊。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让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和要求,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3.规范行为。中小学招生工作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学校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以任何理由阻碍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违规录取;严禁招收择校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为市外学校招生推荐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拒收本区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严厉整肃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写条子”、“打招呼”、“关系生”现象。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4338295,基教股4324016,民管办4348308。

4.强化管理。各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组织学生备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以任何理由诱导学生放弃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要正确引导学生合理分流,促进普、职高协调发展。教育局将把高中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列入高中学校年终教学质量管理考评内容,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学校(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承担学校)入学率作为考核初中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招生期间,教育局将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深入各校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严重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追究校长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纪检司法部门。


附件:耒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2017年5月10日


耒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学籍号



考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定向师范

志   愿


报考定向师范的考生,只需填写“定向师范”即可。

省示范性高中

第一志愿


报考省示范性高中的考生,只能在“耒阳一中”和“耒阳二中”任选填一所,多填或不填,志愿作废。

一般普通高中

第一志愿


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只能在耒阳四中(公办)、武广实验高中(公办)、振兴学校(民办)、慈晖学校(民办)、正源学校(民办)、师大附中耒阳分校(民办)任选一所,多填或不填,志愿无效。



考生签名,以上志愿系本人自主选择。



                                      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监户人签名,同意该生所填报志愿。



                                      签字:                  年   月   日

监护人联系电话(可填写多个):










        
 志愿填报说明

1填报志愿方式: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普高批志愿均为平行志愿。2学生按志愿录取后,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否则不予注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相关学校负责。3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由考生和监护人在志愿表上签字。考生对自己签字的志愿表负责,如果出现考生校对志愿表时出现错误或志愿填报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此表一式二份,考生、学校各存一份。




耒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


来源:耒阳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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