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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性TACE联合射频消融治疗巨大肝癌

2022-05-08 08:04:12


本文原载于《中华医学杂志》2015年第27期


目前,对于无手术切除机会的巨大肝癌(直径>50 mm)的治疗比较棘手,非手术治疗的主要方法是经导管肝动脉化疗栓塞(TACE),最近射频消融治疗(RFA)也被用于治疗大肝癌,但无论是单一TACE还是RFA,对彻底灭活巨大病灶、尤其是富血供性病灶均存在一定的限度[1,2,3],因此需要联合其他治疗手段,如联合微波、放疗、高强度超声聚焦等。其中联合TACE和RFA成为治疗大肝癌的一种新的治疗模式。


TACE和RFA的价值和局限


1.TACE对治疗大肝癌的价值和限度

目前TACE仍然是治疗无手术切除机会巨大肝癌的主流技术,通过超选择性插管向肿瘤的供血动脉注入化疗–栓塞剂可获得双重抑制肿瘤的作用:局部高浓度化疗剂杀伤肿瘤;阻断肿瘤的血供,致使其缺血、缺氧而坏死[4]。TACE对于大肝癌、尤其是包膜不完整或呈浸润性生长的肿瘤难以获得完全坏死的效果;由于绝大多数肝细胞癌(HCC)患者伴有明显的肝硬化、肝储备功能低下,多次TACE可能加重肝功能损害。另外,肝脏肿瘤巨大时多易侵犯肝包膜、邻近脏器(如肾上腺、膈肌、胆囊等)和血管(如门静脉、下腔静脉等),参与肿瘤供血的血管来源丰富,不易做到彻底栓塞。综合以上因素,TACE需要联合其他治疗方法,以提高疗效。


2.RFA治疗大肝癌的限度:

RFA治疗直径<3 cm肝脏肿瘤的疗效已经获得肯定,也有用于治疗3~5 cm肿瘤的报道,但对于直径>5cm的富血管肿瘤则有一定限度[5,6]。应用技术不当可能造成肝内扩散、种植转移、出血等并发症;同时由于重复穿刺治疗、破坏正常血管和肿瘤周围的血管床,易形成动–静脉瘘和促进侧支供血动脉建立,使后续实施TACE难度增加。


3.联合TACE和RFA的优势

在RFA应用的初期已经发现在阻断肝内血管(肝动脉、门静脉、肝静脉)状态下可显著提高局部热治疗效能,增加坏死范围,缩短治疗时间。临床实践证实,栓塞肝动脉(TACE)后联合RFA能够显著提高灭活肿瘤的效果[7,8]。在阻断肝脏血流状态下做RFA可显著增加局部物理治疗毁损组织的程度,碘油–抗癌乳剂在肿瘤内积聚也增加了RFA局部的热"蓄积"作用[9]。其他优点有,可减少TACE碘油的用量、减少碘油栓塞的相关并发症;减少TACE的次数;降低单一RFA后肿瘤出血的风险;可使组织的坏死类型以凝固性坏死为主,减轻栓塞后综合征,降低感染机会[10,11]


即时性TACE联合RFA治疗巨大肝癌的概念


近年也有联合TACE和RFA治疗肝癌的报道,但这两种技术是分别实施的(TACE在介入手术室或血管造影室完成、RFA在CT、超声波或手术室实施),间隔1~3周[8,12,13]。由于TACE和RFA之间存在时间间隔,栓塞后可能存在血管再通、侧支形成、碘油–化疗剂被清除等情况,因此可能影响RFA的效果,同时也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在完成TACE后立即做RFR,这种"合二为一"式操作我们称为即时性联合TACE+RFA。


适应证和不推荐的适应证


(一)适应证

1.诊断明确:诊断HCC的标准包括以下条件之一:经穿刺病理证实;两种影像证实肝实性占位+甲胎蛋白(AFP)>400 μg/L,排除存在AFP增高的其他原因。参考诊断条件:有乙型或丙型肝炎病史,存在肝硬变+肝实性占位+门静脉癌栓;肝炎病史+肝硬变+新发现肝实性富血管占位。


2.无手术切除指征,肿瘤直径>5 cm。


3.病灶数目≤2个,无门脉主干癌栓、巨大肝动脉–门静脉瘘和TACE的其他禁忌证。


4.经1~2次TACE控制病灶欠满意。


5.预期单一用TACE不能控制病灶者(如包膜不完整或呈浸润性生长)。


6.肝功能分级Child–Pugh A或B,或经内科治疗达到该标准。


(二)不推荐的适应证

1.绝对禁忌证:(1)不能配合治疗者;(2)长期服用抗凝、抗血小板制剂,在治疗期间不能暂时终止者;(3)重要脏器(心、肺、肝、肾等)功能失代偿;(4)未能控制的感染;(5)不可纠正的凝血功能障碍;(6)中~大量腹水;(7)肝功能Child C级;(8)恶病质。


2.相对禁忌证:(1)RFA或其他经皮穿刺技术(如微波)可以完全灭活的肿瘤;(2)TACE后有手术指征或TACE后无明确残留病灶。


对设备的要求


(一)对血管造影设备的要求

血管造影机应具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的功能,摄影帧频>16帧/s;不推荐用X线胃肠检查机做TACE。应配备高压注射器。应配备可靠的X线防护器材,包括对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射线防护等。


(二)RFA系统

RFA针包括单极和多极(伞式),对于大肿瘤而言以多极针应用居多。目前市售产品较多,如Cool–tip RFSystem(冷循环超能射频肿瘤治疗系统)、RitaSystem(锐达射频肝癌治疗系统)等,详细请参阅有关专著[14]


(三)经皮穿刺的引导设备

常用者有超声波、CT等,也有报道用MRI引导[7]。在TACE后。因为肿瘤区域有碘油积聚作为标志,因此可在DSA或X线透视下行RFA。近年,随着数字平板血管造影机的普及应用,其血管造影–CT成像功能(cone–beam computed tomography,CB–CT;C–型臂CT成像)为引导经皮穿刺提供了便利条件[10]。另外,融合式血管造影机和CT设备(CT扫描仪–DSA一体机)亦有利于即时性联合血管途径和非血管途径治疗,但设备费用较高。


(四)辅助器材

开展介入治疗的血管造影室或导管室(介入手术室)应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治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术前检查和准备


(一)影像学检查

1.应有2周以内的肝脏影像学(CT动态增强或MRI增强)检查。


2.排除肝外转移的影像学检查:1~3个月内的胸部CT平扫、骨扫描、颅脑CT或MRI等,有条件者可用PET–CT替代前术检查。


(二)实验室检查

常规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肿瘤标志物(AFP等),血型,血清四项(乙肝、丙肝、艾滋病毒和)筛查等。心电图检查。


(三)介入器材和药品

TACE用穿刺针、动脉鞘、导丝、导管、微导丝、微导管、明胶海绵或栓塞用微型颗粒等;RFA治疗仪、不同类型的射频电极针等。


药品包括化疗药、碘油、麻醉剂、镇静剂、镇痛药、止吐药、止血药物等。


(四)患者准备

1.患者及家属(被委托人)签署介入治疗知情同意书。


2.术前12 h禁食,术前4 h禁水。


3.酌情留置导尿管。


4.建立静脉通道。


5.参与治疗的麻醉科医师应完善专科检查和医疗文书。


方法和步骤


(一)先按常规做TACE。

对大肝癌而言,TACE的操作要点如下。


1.全面系统的血管造影检查:

除了常规的腹腔动脉–肝动脉、肠系膜上动脉(门静脉系统)造影外,尚需要注意寻找参与肿瘤供血的侧支动脉,因为30%~50%的大肝癌存在侧支供血,尤其是肿瘤位于邻近肝脏包膜、肝脏裸区、胆囊床区等出现率较高。另外,肝脏肿瘤外科切除术后复发、反复穿刺治疗后肿瘤复发以及多次TACE后肿瘤残留者,侧支参与肿瘤的供血比例更高。


2.精细精确的栓塞技术:

推荐用微型导管(2.4~3.0 Fr)对供应肿瘤的血管实施超选择性栓塞,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正常肝组织。


3.合理应用化疗剂:

目前以阿霉素类、铂类制剂为主,应用丝裂霉素渐趋减少;主张联合用药、避免单一用药。在TACE后即刻做RFA者,可酌情减少化疗剂的用量(推荐用常规剂量的50%~70%)。也有报道单纯用栓塞材料(碘油、微型颗粒或明胶海绵颗粒,不含化疗剂)闭塞肿瘤血管、然后做RFA,但尚缺乏与常规TACE比较的资料。


4.彻底栓塞:

强调应首先栓塞肿瘤的末梢血管,然后栓塞供应肿瘤的分支(相当于肝动脉的亚–亚级分支);一般将末梢型栓塞剂(碘油–抗癌药物乳剂)与颗粒性栓塞材料联合应用、可以提高栓塞效果、减少碘油的用量。当肿瘤巨大(>10 cm)、肿瘤血液供应异常丰富、预期使用碘油的剂量>20 ml时,可将碘油–抗癌药物乳剂与微型颗粒(直径300~700 μm)混合应用,用较大的颗粒闭塞肿瘤的主干血管。


5.术中使用抗生素:

TACE术中,将适量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加入栓塞材料内,可降低术后发生感染的概率。


(二)RFA

1.实施全麻。


2.影像学定位病灶:根据需要可采用X线透视(DSA下)、CB–CT或CT引导下穿刺病灶,因为TACE后病灶内有碘油积聚,定位穿刺比较容易。


3.消融范围:视病灶大小而定,一般2~3针次、覆盖整个病灶,每次消融时间15~20min。


4.消融过程中间断透视观察:在消融过程中,RFA针端可随患者的呼吸运动发生位置变化,可酌情给予调整。对于邻近膈肌、胃、胆囊、结肠等脏器的病灶,应该注意防范RFA并发症。


(三)术后辅助治疗

1.卧床、监测生命体征24 h。


2.酌情给予水化治疗、促进对比剂和组织坏死毒素排出。


3.给予抗生素、镇痛剂、止吐、护肝和支持对症治疗。


4.监测血生化指标和血常规变化。


疗效评价


1.术后间隔4~6周复查MRI或CT动态增强检查,或者超声造影检查;复查血液生化(肝功能)、肿瘤标志物等。经2~3次复查未发现存活病灶(病灶无血供存在)时,可将影像学复查间隔延长至3~6个月/次。


2.原位完全灭活:经TACE+RFA后肿瘤完全坏死,随访至少6个月无原位复发。


3.部分灭活:经TACE+RFA后仍然有残留肿瘤,或者在6个月内原位复发。


4.重要并发症:需要常规方法以外的治疗、外科干预,或明显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经济耗费的情况。


即时性TACE联合RFA治疗大肝癌


解放军总医院的经验[15]


1.治疗病例

2008年10月至2013年10月有完整随访资料的联合TACE+RRA患者168例。TACE次数:1次后47例、2次102例、3次19例;肿瘤大小:直径5~15 cm,其中>8 cm占71.4%;单一病灶140例、2个病灶28例。


2.治疗结果:

术后随访6个月~5年,失随访15例(9.0%)。(1)无感染、出血、种植等并发症。(2)平均住院时间7 d(5~9 d),与单一做TACE或RFA治疗相比,无明显延长住院时间。(3)153例中,平均随访时间28个月(6~48个月),获得原位完全灭活效果者71.9%,其中36.4%(40/110)在随访期间出现新发病,继续做TACE或联合其他治疗。(4)部分灭活肿瘤占28.1%,其中大多数(76.7%)肿瘤的坏死范围>80%。这些病例继续做TACE或联合其他治疗。


小结


1.即时性联合TACE和RFA的疗效:

(1)灭活肿瘤效率高,可显著提高治疗大肝癌的效果;(2)可减少TACE的次数,减轻对正常肝脏损伤、降低耗费;(3)可能降低出血、种植转移等并发症。


2.联合TACE和RFA可能改变单一TACE后肿瘤组织坏死的类型:

单一TACE治疗巨块型HCC后发生液化坏死者占30%~70%,合并感染(如形成脓肿)者占5%~20%。而我们观察到,联合TACE和RFA后肿瘤坏死均为凝固性坏死,这类坏死的术后反应轻,无感染并发症。


3.联合TACE和RFA可显著减少单一TACE使用碘化油的用量:

常规TACE治疗巨块型HCC、尤其是直径>8 cm富血供肿瘤时,碘油用量常>20 ml,使碘油相关的不良反应(油剂吸收的热原反应)和并发症(异位栓塞)相应增加。而TACE后即刻做RFA,则没有必要用较大剂量的碘油。


4.限度和问题:

(1)对设备有一定要求;(2)绝大多数需要全麻,不适宜有全麻禁忌证的患者;(3)单次治疗的费用比较高;(4)有一定的适应证范围。


参考文献(略)

收稿日期:2015-05-24

本文编辑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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