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8 07: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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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分析与项目审查相结合的探索——企业财务报表的识别|PE实务
作者|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赵延刚
微信|13105166438
编辑|刘乃进
本文之发布已获作者授权
财务报表分析与项目审查相结合的探索
企业财务报表的识别
如何识别财务报表,这是个复杂的命题,识别财务报表的过程,既是识别财务报表可能存在虚假的过程,又是对财务报表深入分析的过程,其实我们进行财务报表分析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发现财务报表中被操纵的会计信息,在此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综观企业财务报表,排除非故意因素造成报表失真的原因,企业操纵财务报表也是企业盈余操纵的过程,我们将不真实的财务报表(以下称失准报表)的表现形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纯粹型失准,一类是技术性失准。纯粹型失准情况较严重,而且此类失准往往是灾难性的;关于技术性失准,此处是指利用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的操纵行为,也可以理解成没有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问题进行处理。
纯粹型失准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突击性失准,二是系统性失准。
(一)突击性失准
突击性失准,具有偶然性、临时目的性,往往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为了特定的事件发生的行为,表现为突击人为的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而形成的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等。
上述情形往往发生在向政府部门汇报材料时,夸大企业销售收入、资产规模,如申请政府补助;临时性向有关方面提交材料,如向我们投资公司递交商业计划书等等:
1、收入的异常波动
由于比较突然,企业往往是将收入调上去,同时增加应收账款,或者费用减下来,增加应付账款,有时我们可以同过分析,如:企业本期销售收入较去年增长30%以上,同时企业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而预收账款增长幅度却较小,不难看出,企业本期收入的增长并不健康,预收账款的减少意味着订单的减少,而应收账款随收入的大幅增长可能是企业销售信用政策的改变,虽然不能直接说企业存在造假,但我们首先应该怀疑这种情形的存在。
2、勾稽关系不符
资产负债表显示,本期长期资产增加了5000万元,而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现金仅有2000万元,我们知道两者差额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未支付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应该体现在应付账款的增加上,如果应付账款没有增加,那么说明两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存在异常,就存在报表不实的怀疑。
现金流量表上的数据与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勾稽关系比较密切,通常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与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勾稽;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与长期资产勾稽;融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与长期负债与权益勾稽,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属于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3、未分配利润的勾稽
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与损益表上的净利润在正常情况下存在这样的关系: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净利润,如果两者金额差异较大,排除特殊原因如分红,就可能存在损益表造假的情况,当然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将收入增大一倍,假设不动成本,那么利润就增大一倍,如果为了不将上述公式的勾稽关系出现异常,那么在未分配利润增大的同时,需要资产增大,或者负债减少,通常情况下会增大应收账款,那么就可能会出现我们在上面提到的收入的异常波动情况,具体变化也有较多情形,在此不再深入讨论。
(二)系统性失准
系统性失准,具有长期性、特殊目的性,此情况与突击性失准的较大区别就是,企业不是为了临时目的而突击性造假,而是企业为了长期特殊目的而发生的行为,因此我们应该了解企业的心理,了解企业粉饰报表的动机是什么。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企业基本都用财务软件,工作量降低的同时低级错误的发生概率也大减,企业为此往往针对不同的使用人,设计多套电子账,在这种情况下的,造假手段较为隐蔽,单纯从报表上也较难发现造假痕迹。
1、全方位了解企业
(1)企业外部环境
从投资角度,企业外部环境包含的内容较多,如宏观层面包括的宏观经济形势、利率政策、汇率政策、政府政策;行业层面包括的行业竞争态势、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等等,站在与财务报表更加切合的角度,行业信息可能更加重要,为此就不得不提利用财务指率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从而发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众多财务指标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是企业的毛利率,企业的毛利率水平高低,跟企业的行业地位等都有较大的关系,当然如果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很大,那么就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但这里也有个问题,可比公司数据及行业数据的来源问题,除了从上市公司及行业协会取得外,从其他方面可能就比较困难,从而也存在我们投资的目标公司没有可比数据的情况。
(2)内部非财务信息
内部非财务信息范围也较广,如企业股权结构、企业领导层、研发团队等等。
我们知道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汇总,其数据来源于企业日常经营业务,日常业务是因,从而有了财务报表这个果,很显然,如果我们不认真了解企业日常业务,那么对财务报表的认识上及判断上可能就会出现偏离。下面是企业日常经营环节所针对科目的一个简单图示:
了解了上面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科目,也便于我们了解企业在系统造假时,需要各业务链上同步造假所针对的科目。
2、企业亏损内幕
我们有时会遇到这种情形:企业报表显示年年亏损,但企业的注册资本却从当初成立时的几十万元,递增至上千万,并且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原股东以货币资金投入,非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企业注册资本没有明显增加,但企业却欠股东大额资金,那么试问在企业大量亏损不赚钱的情况下,企业股东特别是自然人股东为何还要持续经营下去,还要大量借债给企业呢?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怀疑,企业是否真正亏损呢?通常,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企业在成立初期,为了完成快速的资本积累,可以说基本没有不做假账,转移财产、逃避税收的情形,通常企业的做法有:
(1)隐藏收入、多列成本
一般小型企业,特别是家族式企业,特别喜欢隐藏收入、多列成本,通常是将不需要开发票的业务收入直接进入个人腰包,但相关的成本仍在账面列示,或者在企业产品验收时,减少验收产品的数量,从而加大产品的成本,那么就会形成,收入低,而成本高,从而造成了账面亏损。
(2)期间费用是舞弊的天堂
期间费用科目是指损益表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科目基本核算比较简单,金额较大时基本上就是贷款利息,因此企业问题也基本是出在其他两个科目上。
我们经常看到亏损的损益表,基本上都是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科目金额过大,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对科目进行细化,找出各科目的明细项目与所了解到的企业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例如:
①公司工资支出较高,而实际了解到的情况是,企业职工较少,明显比工资单上的人员要少,或者虚增员工工资待遇,因此企业存在虚列人员,虚增支出,逃避税收的嫌疑。
②公司账面就2部车,但列支的燃油费却非常高;或者交通费较大,甚至出现大量的出租车发票,这种情况往往是企业通过正常发票以抵顶部分员工的工资、提成奖、外部回扣等。
③企业存在大量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进费用,例如家具家电等,那么这些低耗是否是真实的呢?也许是真实的,只不过是企业老板自己家里买的在公司报销,也许根本就不是真实的,只是企业老板找关系买的票,从而从企业拿走现金。
以上只是些个案,企业老板除了隐藏收入,形成账外小金库外,大部分都是通过发票报销的方式,从企业套取现金。
我们从以上分析,发现了企业存在舞弊的线索,可以通过这些跟企业交涉,从而获得比较真实的经营业绩。
3、IPO战略
企业为实现IPO,经营业绩造假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利用关联方,如最近比较有争议的勤上光电;有的企业直接虚拟销售量,如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万福生科只是造的很“过分”,如果企业只是做了很少一部分,可能就基本忽略掉了,那么我们以新建企业为例仅仅说明这一过程。
例:股东甲与乙成立新公司A,注册资本2000万元,已全部出资到位并办理工商登记。
A公司成立后以400万元购买20亩土地,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支付800万元;
A公司虚拟交易量:采购原材料300万元,加上折旧摊销80万元、人工等费用120万元,完工产成品成本500万元,支付基建支出200万元,支付管理费用100万元,实现销售700万元。
在未虚拟交易量前,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 | 金额 | 负债及权益 | 金额 |
银行存款 | 800 | 实收资本 | 2000 |
无形资产 | 400 | ||
固定资产 | 800 | ||
合计 | 2000 | 合计 | 2000 |
通过虚拟交易后,我们看其报表情况:
资产 | 金额 | 负债及权益 | 金额 |
银行存款 | 780 | 实收资本 | 2000 |
无形资产 | 380 | 未分配利润 | 100 |
固定资产 | 940 | ||
合计 | 2100 | 合计 | 2100 |
损益项目 | 金额 |
销售收入 | 700 |
销售成本 | 500 |
管理费用 | 100 |
利润总额 | 100 |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企业通过虚拟交易,完成了从无任何业绩,到有了盈利的过程,下面我们以资金为主线,分析其过程:
(1)资金流出
资金如何流出,方法不尽相同,也有企业资金不会真正流出,只是走的空账,就像上面的例子就没有走真正的现金流,但走不走现金,都存在一个问题,因为是虚假的业务,银行真正的流水账是不能用的,那就需要编造虚假的银行对账单。
①材料采购
企业要虚增收入,相对应都要虚增成本,成本对应的就是产成品,产成品的最终落脚点在于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很显然虚增原材料是造假中重要的一环,也可以说是起点。也许有人会问,不虚增材料行不行?我们试想,如果不虚增材料,最终就不能虚增成本,那么就会出现收入很高,而成本很低,毛利率很高,那么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跟行业情况很不符?是不是很容易给人一种报表不真实的感觉呢?因此高明的造假人一般不会这样做,所以虚增原材料是必做的一环。
虚增原材料的通常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或: 贷: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
这两个不同会计分录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前者为取得,后者为无法取得),由于是虚假业务所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如果看企业会计凭证,必然存在大量的采购没有发票而直接入账的情况,那么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每年需要上缴大量的增值税;当然也有例外,企业有可能向票贩子手中购买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都是真实的,只不过是没有真实的交易量而已。
在虚增材料中通常还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你仔细查看没有增值税发票而又入账的会计凭证及有增值税发票的会计凭证后面所附的“原材料入库单”,或者叫“验收单”,也许会发现这样的一件事,有发票的验收单上往往有材料保管员的签字,而没有发票的验收单上通常没有签字,这就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没保管员签字的单据通常是虚假的。
我们知道企业要盈利,通常是收入大于成本费用,那么在资金流方面,应该是流入大于流出,因此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为了不让虚假资金流入金额越来越大,必须加大虚假资金流出金额,比如,虚假收入100万元,为了不加大应收账款,这个收入要从账面上看是真实资金进来的,那么支出怎么办?上面收入100万元可能材料只需要20万元就够了,因为要保证毛利率水平,因此有的企业就加大虚假材料采购,我的材料采购也100万元,那么就留下了100-20=80万元的虚假材料在账上,因此企业的存货账面金额就会越来越大。提到虚假存货,就不得不提审计中必须执行的程序,存货监盘。
存货监盘,是指审计人员与企业盘点人员一起到仓库进行盘点,审计人员负责记录,那么存货监盘是否能发现虚假存货呢?理论上应该是没问题的,关键是实际操作如何处理,在盘点过程中我们一般是抽查主要存货,主要存货是否好盘,也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盘点结果,例如主要存货是钢板、钢管,这个可能就很难盘清,而且最重要的是企业是否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及人力陪你这样去做。
虚构了材料采购业务,接下来就是资金流出业务: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或者直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资金流出,只要是虚假的就要涉及虚假银行单据的问题,其实这些银行单据是真实的,虚假的只不过是企业私刻的银行章。
企业在虚假应付或预付所对应的供货商时也很有技巧,应付款所对应的供货商往往是真实的供货商,而预付款往往是企业的隐匿的关联方或者直接是虚构的供货商。
利用真实的供货商,可以有效规避审计程序,例如:企业真实采购了100万元原材料,同时虚假采购了100万元,此时应付账款余额为200万元,我再通过虚构付款,流出100万元,此时应付账款余额就是100万元,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函证程序,基本上就是对于余额发询证函,因此供货商盖章回函证明此余额的准确性,也涵盖了其中虚假的业务,从而避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至于供货商是企业的隐匿关联方那更加没问题,肯定能轻易避过审计,如果供货商直接是虚构的,那可能审计发函程序基本失效,或者有的企业业务员直接造个假章给事务所盖上,再给快递发回去。事务所在发函程序失效后,往往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替代程序由于基本是用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可信程度已经大大降低。但又不得不提,发函是如此重要,在加大发函的广度的同时,加大发函的内容,如加上销售量、销售额等,也是我们在尽调时需要重视的方式。
②非流动资产
我们知道,企业资金支付,要么是形成费用进了利润表,要么是形成资产进了资产负债表,或者直接支付了应付款项,上面提到的材料采购也是先进了资产负债表,再进了利润表,其实质是相同的,为此就为造假者打开了另一种造假方式,通过形成企业资产造假,流动资产中的实物资产只有存货,那么其他非流动资产,如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就成了造假的重灾区。
在建工程的造假比较长见,也比较简单可行,特别是现在建筑业发票不像增值税发票那样需要税务联网认证,从而造成了建筑业发票虚开情况特别严重,我完全可以将本来200万元的造价提到300万元,或者干脆虚设项目,例如企业可以说地下我铺了什么什么管线,进行了什么样的大修等等都可以,我们总不能挖开地面看看地下有没有或者说你的大修搞得好不好,应不应该大修,这都是我们比较难判断的地方,甚至很多企业在与建筑商谈判时就进行了磋商,“多给企业开10%的发票”或者更多,那这样发票的来源上是没问题的,那就更难以发现问题,可能有人会问,那么我们审计师能不能发现这些问题呢?首先,让我们看看审计师针对在建工程的基本审计程序:
第一项程序: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第二项程序:实施分析程序,
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依据借款和工程建设情况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并与被审计单位实际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进行比较;
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将实际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检查相关的凭证);
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第三项程序:
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 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
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第四项程序:
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 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
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五项程序:
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第六项程序:
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全部或部分)。
4号(证监办发[2012]89号)特别要求:如果实施监盘程序确有困难,审计人员师应考虑能否实施有效替代程序(包括聘请专家进行监盘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否则审计人员应考虑上述情况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第七项程序:
检查在建工程保险情况,复核保险范围是否足够。检查在建工程的抵押、担保情况。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如存在,应取证,并作相应的记录,同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恰当披露。
第八项程序:
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关注停建工程: (1)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出现减值情形,是否应确认减值准备;
(2)检查减值计提所依据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对以市价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在建工程,复核管理层使用的市价的取得方法;对以现值确定的可收回金额,复核计算现值的假设、方法是否合理。
第九项程序:
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第十项程序:
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以上审计程序摘自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建工程实质性程序表)
我们对这十项审计程序进行一下分析:
第一项程序是进行账账、账表的核对,只是表面上的数据核准;
第二项程序是分析性程序,内容跟借款费用资本化有关,跟我们此处的虚增在建工程内容不符;
第三项程序是检查在建工程的增加,其中的询问管理层增加情况并与明细表核对,这个程序很显然不可能发现虚增问题,然后是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这个程序是为了检查是否有漏记在建工程的情况,而且很多企业根本没有预算,所以执行这个程序本身就比较困难,更不会发现虚增的问题,最后“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这个程序应该是比较核心的实质性检查程序,我们来看检查的内容,立项申请是企业内部申请文件,这个企业自己出是肯定查不出来问题,更何况有些企业根本没有,工程借款合同是贷款合同,看这个东西也不可能查出来,施工合同是企业与施工方签订,由于前期已经磋商好多开发票事宜,既便没有磋商好,发票是从另外建筑商买的,企业也可以伪造合同,甚至企业直接说,由于是朋友关系没签合同等等,后边内容就不一一展开,因此这些内容你还是看不出虚增问题;
第四项关于在建工程减少;第五项利息资本化问题;第七项保险问题;第八项检查减值问题;第九项增加审计程序;第十项恰当列报问题,这些审计程序与我们提到的虚增也不怎么搭界,那么第六项聘请专家应该说是极好的方式,因为大部分审计师是财务出身,对于建筑工程这块根本不懂或者不太懂,因此执行其他的审计程序后,也许你感觉好像不太对,金额有点大,可你找不出证据,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企业造假水平差,让审计师直接发现,既便如此很多情况还是怀疑,因此聘请工程方面的专家就很容易发现问题,如土建工程,专家完全可以根据面积及用料情况估算出你大体的造价是多少,因此发现问题也较容易,但目前审计界极少有聘请专家的情况。
绿大地案关于在建工程造假方面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迪,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4270.00万元,经鉴定虚增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3438.02万元。公诉机关提交的证人证言显示,2008至2010年,、开挖水池方等工程,总工程造价只在500万元左右,但没有与绿大地签过月望基地灌溉系统施工合同,只是在2010年6月17日按赵海艳、赵海丽的要求,620万元,并写了收到工程款620万元。事实是,200万元左右灌溉工程中的5个水池及2个水坝。
固定资产的造假,对于从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到固定资产,其造假环节是从在建工程开始的,如果直接买设备不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情况,可能造假就比较困难,起码通过虚增项目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审计师在审计时对于固定资产盘点率往往很高,因此虚增项目难以逃避审计。
无形资产的造假,我们可以从绿大地案上看出端倪,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使用权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 900.20万元,实际支出只有55万元;2005年4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马鸣土地四宗,共计3500亩,金额为3360.0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3190.00万,实际支出只有170万元;因此如果不是实际到马龙县旧县村委进行核实这些数据的真伪,刚从合同、付款凭证上,是发现不了什么问题的,这也提醒我们,对于重大合同,实际拜访合同当事人显然非常重要。
长期投资的造假相对较难,但也不排除转移财产的形为,以长期投资为例,企业出资1000万元成立A公司,A公司通过造假出现巨额亏损,然后企业将出资以低价转让造成大额投资损失,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2)资金流入
综观企业资金来源,无外乎股东投入、举债借款及企业盈余,显然企业要有业绩必然通过虚增收入完成,对应虚增成本,从而完成从供应-生产-销售完整的造假过程。
收入虚增相对采购来说要简单,毕竟不需要外部发票,销售发票是企业自己开具,从生产至销售环节虽然复杂但操作性较大,而且有些客户可能会签订最低需求量合同,因此企业的真实销售完全从合同上是看不出来的,企业根据这些真实的客户真接造假,通过伪造资金的流入流出,从而逃避了审计的同时,虚增了业绩。
,记者对万福生科的糖浆大客户傻牛食品厂进行了实际调查,在企业披露的数据中对傻牛食品厂的销售过千万,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傻牛食品厂实际使用糖浆的数量只有几桶,而且食品厂老板直言不讳的说,万福生科的糖浆不如其他厂家的好用。
上面提到虚假业务都是没有动真实的现金流,因此你再怎么造假,我只用一个办法就全部能解决,取得真实的银行对账单,这可能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企业明知我的是假的,所以不可能让你取得真实的银行对账单,甚至有的企业能量很大,银行都配合企业造假,这可能就需要我们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了。
也许有人要问,如果我所有的现金流动都是真实的,只不过业务是假的,那不就避免了银行单据的造假,避免了银行对账单的造假吗?是的,这种方式也是存在的,但前提是供应商、客户是否配合造假企业,因此有的企业会采用真实现金流与不走现金流相结合的方式,甚至有的企业从采购-生产-销售全部是真实的,只不过客户是隐蔽关联方,如网上披露的勤上光电2008年至2011年(即勤上光电上市前三年),勤上光电前五大内销客户中,先后出现三家公司与勤上光电或有关联关系。南方日报记者查询招股书发现,相关公司中,品尚光电、芭顿照明2008年至2011年累计与勤上光电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859.6万元,占这三年勤上光电营业收入总额22.03亿元的3.57%;绿大地案是利用关联方进行虚增业绩的典型案例,绿大地共计注册过35家关联公司,这些关联公司有的是绿大地收购过来的公司,如鑫景园艺,有的是在绿大地公司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去注册的公司,绿大地通过实际控制的云南红星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晓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公司,通过资金循环的方式,编造自己所需要的财务数据。一般的操作方法是:以土地款、灌溉系统工程款等各种名义转出资金,利用控制的账户流转资金,最终回到绿大地。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企业造假无外乎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直接造假,真实现金流不动或微动,只是走账;一是通过隐蔽关联方的方式,后者由于业务是真实的,更加难于发现,如果没有举报,往往若干年后才有可能浮出水面。但只要业务是假的,无论是否真正走现金流,对方客户或供应商与企业的销售或采购数量、金额都不会相同,这就是记者为什么喜欢调查客户,从而发现大量客户与企业披露数据不符,甚至找不到客户的原因。
二、技术性失准
利用会计方法进行的造假,财务界通常称“技术处理”,常见的处理手段有:
(一)利用收入确认时点
财务上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5个条件: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上述条件理论且抽象,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通常发生以下行为就认定满足以上5个条件:
1、销售行为已经完成
销售行为已经完成表现为几个方面,①如果是商品或不需要安装的产品,根据合同货物发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到客户的验收单后确认收入(是否能收到验收单,不同企业要求不相同,有些企业可能货物离库即认为完成销售);②需要安装的产品但安装不构成确认收入的重大障碍(如空调的安装)一般也是在发出货物后就可确认收入,如果安装构成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需要安装完成后确认收入(如锅炉、重大机械的安装调试)。
上述销售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而企业往往通过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发货即应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以对方企业未验收为由将已发货的产品记入“发出商品”科目,推后收入确认的时间,甚至目前中小企业的是以开票确认收入,不开票不确认收入,显然这是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在做项目时,我们会经常听到企业说,“税务要求怎么样,而不是说会计准则要求怎么样”,这就是目前中小企业的会计现状,会计是为税务服务的,会计准则对企业已没有多大约束力;对于需要安装后确认收入的就更加可以以未安装完成为由推迟确认收入,以上我们都是说推迟确认收入,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提前确认收入的?
提前确认收入通常发生在分期确认收入的环节,当然也存在需要安装后确认收入而企业未安装就确认了收入的情况,这也属于提前确认收入,分期确让收入比较典型的是出租收入、冠名收入等,例如青岛机场贵宾服务中心,将一间贵宾室冠名权销售给了建行,二年期合同,每年100万元,一次性支付,在这种情况下青岛机场贵宾服务中心收到了200万元,应该根据二年期分别确认100万元收入,如果一次性确认了200万元收入,那就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我们再看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美国施乐公司是一家全球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办公用品提供商,2002年该公司披露过去5年间,共计虚增收入60亿美元,那么施乐公司是怎么虚增收入的呢,手段比较简单,正是利用了我们前面提到的提前确认收入的方法,施乐公司不仅仅出售大型复印、打印设备,还出租设备,提到出租设备可能大家都已经明白了,施乐公司正是利用出租收入提前确认的方法达到虚增业绩的目的。
2、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
这种方式就更加容易调节收入,却更加难以掌控,原因很简单,企业完工进度专业性太强,如果按已完工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即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首先已完工成本的归集就可以大做文章,更何况预计总成本只是个预估数值,操作性更大。造船行业由于生产周期较长,其收入的确认就是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的,完工进度往往根据船的各个节点,如车体焊接、发动机的上船,车体焊接完成后能达到多少完工率?一般是已发生成本占预估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预估总成本的调节比例就比较大了。
(二)利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调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从而调节销售成本,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目前会计准则允许使用的发出计价方法有四种: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及先进先出法,在此需要提已经被会计准则明确不能使用的方法“后进先出法”,有些资料中提存货发出计价的时候还提此方法,那么我们知道此方法已经不允许使用了。
目前企业比较常用的是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常用于贵重物品的核算,如贵重手表等,虽然企业选择了计价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却不全部采用,如A企业销售成品衣1万套,根据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单价为200元,结转销售成本应为200万元,但实际结转成本只有170万元,从而虚增了税前利润30万元,或者实际结转成本230万元,从而虚减了税前利润30万元。
(三)利用折旧计提
我们知道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多少,有四个影响因素,分别是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及折旧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在完工后,除非有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其价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往往在未完工前(未完工通常在“在建工程”核算)虚增资产价值,但也有企业已经完工但迟迟不转“固定资产”核算,不用计提折旧从而虚增利润或者继续利息资本化计入资产价值,从而调节当期利润。
利息资本化是指用于建筑项目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如果建筑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这里并不是指实际的验收,只是说可以使用了,那么就不应该继续资本化,相应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目前很多企业为了业绩,利息继续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很多,那么我们就应该将其具体金额落实后,进行必要的调整。
除了固定资产外,还有一个科目“研发支出”,有的企业也叫“开发支出”,如果企业有这个科目,我们就应该注意,了解企业研发的具体内容,有的企业研发的是设备,将来形成的是固定资产,那么我们就需要到现场看看,企业有没有实物,是不是已经成功了,如果已经成功了但企业账面上研发支出仍然挂账,或者是说还继续发生支出,那么就存在不及时转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从而虚增利润的情况;有的企业研发的是技术,那么我们可以咨询企业什么时间能够研发成功,目前有什么材料支持企业的研发进度,如果企业只是初步的阶段,能不能成功不确定,或者企业说肯定能成功,只是具体时间确定不了,那么这些支出都应该费用化,减少企业利润。
2、残值率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上都没有对企业计提的预计净残值提取比例进行规定,会计上只是说,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这就给企业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但一般企业都保持在3%-5%,虽然有操作性,但由于没有硬性规定,只要不是比率很大,那么我们一般不用去关注。
3、折旧年限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没有具体的年限,但税法却有规定折旧年限,其中:房屋建筑物不低于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其他生产设备不低于10年;器具工具家具(与生产活动有关的)不低于5年;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不低于4年;电子设备不低于3年。
会计上由于没有规定具体年限,一般企业在不违反税务规定的同时,会根据企业的业绩情况适当选择年限,如企业不想多缴税,折旧年限就短点;如果想要业绩,则刚好相反。
4、折旧计提方法
折旧计提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及加速折旧法等,而税务对这块要求也较严格,在此就不再展开讨论。
(四)利用坏账计提
企业坏账的核算方法,一般有个别认定法、余额百分比法及账龄分析法等,而账龄分析法是企业用的比较多的,也有部分企业将个别认定法与账龄分析法结合使用,这些都是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
下面是不同计提比例对企业利润影响的案例:
计提比例1: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坏账余额 |
1年以内 | 1,000.00 | 5.00% | 50.00 |
1-2年 | 500.00 | 20.00% | 100.00 |
2-3年 | 400.00 | 30.00% | 120.00 |
3-4年 | 300.00 | 40.00% | 120.00 |
4-5年 | 200.00 | 5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小计 | 2,500.00 | 590.00 |
计提比例2: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坏账余额 |
1年以内 | 1,000.00 | 0.00% | - |
1-2年 | 500.00 | 10.00% | 50.00 |
2-3年 | 400.00 | 20.00% | 80.00 |
3-4年 | 300.00 | 30.00% | 90.00 |
4-5年 | 200.00 | 5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小计 | 2,500.00 | 420.00 |
以上两个表格,由于计提比例的不一样,从而直接导致坏账余额相差170万元,看似影响并不大,可如果是处于盈利亏损临界点的企业或者接近我们投资时企业对净利润的预估值时,这个数值就显得很重要了。
那么,怎样的计提比例及如何划分账龄是合适的呢?大家对此的看法无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确定,这样的坏账确认方式更具有科学性;二是根据企业历史上坏账情况确认;三是谨慎确认,将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100%确认坏账;四是先根据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分析,适用个别认定法,其余再采用账龄分析法确认坏账。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总体要求一定是合理性,适合企业自己的坏账发生规律,如果企业突然改变了坏账计提比例,理由是要跟某某上市公司相同,那么这种理由显然不够充分,就存在调节利润的可能。
【作者简介】
赵延刚,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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