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关联申报管理的几点建议:基于浙江杭州下城区国税局现状分析
来源: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 日期:2014-08-1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下简称《关联报告表》)。关联申报在税务部门反避税管理和企业自身税务风险防控方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的管理仍显薄弱。本文从下城区国税局关联申报审核情况入手,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企业关联申报的主要特点
(一)零申报比率高。2013年度,下城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企业11602户,而《关联报告表》中交易总金额(包括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数字非零的企业仅有488户,换言之,有95.79%的企业进行了零申报。事实上,企业即使当年度无关联交易,也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逐项填写《关联报告表》中各附表中有关非关联交易的情况,而许多企业的财务人员认为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就无需填报《关联申报表》,因而对所有栏目进行了零申报。
(二)关联交易中以境内关联交易为主。在下城区国税局2013年度申报有关联交易的企业为228家,其中210户企业仅有境内关联交易,8户企业既有境内关联交易又有境外关联交易,10户企业仅有境外关联交易。所有企业合计申报215.99亿元的关联交易总额,其中境外关联交易为31.30亿元,占比14.19%;境内关联交易为184.69亿元,占比达85.81%。
(三)境外关联交易中外资企业户数多,但是交易金额占比低。在2012年度有境外关联交易的18户企业中,外资企业有15户,户数占比83.33%,但是所有外资企业申报的境外关联交易金额仅为2.59亿元,占所有申报的境外关联交易金额8.27%。
二、关联申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严重不对称,企业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难核实。在企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信息获取方面,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虽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商务、外管以及银行等部门获取一部分企业的关联往来情况,但是要想全面获取企业的关联业务情况,主要还是依靠企业自觉申报《关联报告表》。在目前企业数量众多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不真实、准确的申报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税务机关要逐户进行核实难度很大,即使针对部分企业开展逐户核查,往往仅能发现直接控股超过标准等较为明显的关联方,而无法发现间接持股超过标准或者购销方面存在控制等关联关系的存在。
(二)辅导宣传针对性不强,企业对重要性认识不足。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政策法规中一直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应辅导、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关联申报的义务,明确关联申报的时限、内容和要求。但是从实际管理情况看,由于在企业关联业务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哪些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交易,进而无法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和监督,往往只能通过政策通报会、纳税宣传指南等形式进行无特定目标的宣传和辅导,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即使是本身关联交易金额较大的一些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对关联申报知之甚少,未认识到不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会给企业带来被关联调查、调整等税务风险。下城区国税局在2013年度的关联申报的初步审核中发现,所得税年报中营业收入排名前三十位的企业中,仅2户较为完整的填写了关联报告表的各附表,18户填写不完整,10户则完全零申报。政策不明、重视不足,导致企业关联申报的及时性、合规性大打折扣。
(三)对关联申报关注度低,后续审核力度不够。近几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后续审核作为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重视,基层税务机关会在一般审核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开展重点检查。但是,无论是一般审核还是重点检查,由于日常中较少接触反避税相关政策,对关联业务敏感度不高,税收管理员往往只关注企业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年报,很少会关注《关联报告表》并据报表对企业的关联方信息和关联业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国际税务管理岗位人员虽然认识到关联申报表审核的重要性,但是受到人手数量的限制,只能对关联交易金额大的报表进行审核。关联申报是同期资料管理的基础,是反避税选户的重要信息来源,后续审核力度的不足,就会造成同期资料管理基础的薄弱,影响反避税工作质量。
三、加强关联申报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内外合力,加强关联申报的宣传辅导。要提高企业关联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需要各个岗位提高对关联交易和关联申报的重视度和敏感度。在内部业务培训时,可以由国际税务管理人员对各岗位人员开展关联申报的专题辅导,通过政策结合案例的形式,从思想上提高各个岗位尤其是管理员岗位人员对年度关联报表的重视,从业务上加强对关联申报审核的力度。此外,国际税务管理岗位人员要积极参与年度汇算清缴和日常企业所得税的宣传辅导,进行关联申报的专题宣讲,并利用上一年度关联申报数据、外部第三方数据筛选出重点辅导企业名单,进行专项辅导,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年度关联申报表。
(二)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全方位关联业务信息搜集网络。在国税机关内部,以税源专业化改革为契机,建立以国际税务岗为中心,涵盖日常管理岗、户籍管理岗、重点税源管理岗、出口退(免)税管理岗等多个岗位的关联业务信息报告制度。各岗位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搜集企业关联业务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至国际税务管理岗,国际税务管理岗登记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对企业的关联申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国税机关应利用信息化优势,努力搭建与地税、工商、外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尤其是与地税机关,要强化各税种报表的匹配分析,从中发现企业关联交易线索。
(三)二级复审,重点会审,努力提高后续审核质量和效率。利用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日常申报情况较为熟悉的优势,对日常经营中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企业,在开展企业所得税后续审核过程中,对企业关联申报情况进行初审,重点关注《关联申报表》零申报和金额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企业,借助综合征管软件、市局国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发现企业申报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对初审中认为有申报疑点的企业,由反避税管理岗人员进行二次复审,对确定的重点审核户进行集中会审,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