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并就下一步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开庭秩序提出了要求。
新闻发布会现场
按照省高院的开庭通知,12月8日上午9:00有10宗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将在省高院第四法庭开庭,8:40分该案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均已到庭等候,但上诉人代理律师经法庭多次联络仍无法按时到庭,9:06分经合议庭当庭评议,,这10宗案件均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当庭宣布了裁定。该律师到庭后,对自己因堵车迟到表示道歉并接受法庭裁定,同时将妥善做好案件后续工作。目前,该案当事人双方已达成《自行和解协议》,上诉人已开始支付第一批应付款。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在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准时到庭参加庭审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长达1个多小时,,损害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利益,,但收效甚微。为了严肃法庭纪律,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维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省高院将下发通知提出工作要求。
,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包括未按时到庭和不到庭)的,对于原告方和上诉方,将一律依法按自动撤回起诉或上诉处理,对于被告方和被上诉方,则一律依法缺席审判;因上述原因,当事人对案件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自身发生这种情况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委托诉讼代理人发生这种情况使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诉请赔偿。
,因工作不到位给律师履职造成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符琼芬表示,支持省高院的做法,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开庭秩序很有必要,按时参加庭审活动是律师执业的行为底线,律师协会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共同为法治海南、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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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敏 杨晓晖
新媒体见习编辑 | 陆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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