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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疗法中为什么必须使用一次性使用抗菌过滤器?

2022-07-22 11:23:13

三氧疗法中为什么必须使用一次性使用抗菌过滤器?

导引

在医疗实践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牢固树立无菌观念,无菌技术贯穿于治疗护理过程,它是提高护理质量预防院内感染的重要保证,也是医护工作者基本的职业素质。

三氧疗法中多种应用方式与体液直接或间接接触,保障应用的三氧无菌性尤其重要,然而在临床实践中,极少数操作者可能存在着对三氧的认识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医疗伤害,为了何避免这种人为的医疗风险,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关一次性医用耗材,本文给予明确。



几乎所有使用医用臭氧进行治疗的医师都宣称,臭氧本身具有强大的消毒、抗菌作用,因此臭氧治疗没有存在感染的风险或风险极低。但国外却有臭氧椎间盘注射引起爆发性败血症的相关报道。这当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我们知道,臭氧具有强大的抗菌能力,目前也普遍用于工业及日常生活的消毒处理,特别是自来水的消毒,与传统方法相比,具有效率高、无有害物质残留、经济等优势。臭氧强大的抗菌能力依赖于其强氧化性,抗菌能力的大小和臭氧的浓度以及作用时间密切相关。医用臭氧是由医用纯氧通过各种管道与臭氧发生器连接,通过后者产生的臭氧-氧气混合气体,这些管道在连接时可能造成医用臭氧受污染,医用臭氧制造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其组件也并不能保证其无菌,而且临床治疗应用的臭氧浓度被严格限制在一个范围以内(医用臭氧浓度<80ug/ml,通常为20-50ug/ml),应用的气体体积也受到限制,医用臭氧的剂量也自然受到限制,加上臭氧在机体内迅速与体内抗氧化系统发生作用,其氧化性迅速降低,能否保持其强大的抗菌能力,值得商榷。这存在着两个问题①医用臭氧中有无细菌等病原体?②如果医用臭氧中有细菌等病原体,在临床应用的条件下,医用臭氧本身能否将其杀灭?,这些问题是临床臭氧治疗医师共同关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对臭氧治疗的接受程度,成为医用臭氧治疗推广应用的一个阻碍。

三氧疗法中多种应用方式与体液直接或间接接触,保障应用的三氧无菌性尤其重要,那么在三氧使用中如何保障?


01  三氧疗法需要无菌措施吗?


无菌技术贯穿于治疗护理过程,《三氧疗法马德里宣言》第二版操作基本要求中再次明确了要遵循严格的无菌措施。

基本要求

执行任何操作,包括上述治疗途径,都需要有技术资格的人员执行,并签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其次是要遵循严格的无菌措施。

和其他任何医疗实践,在三氧疗法中使用的所有材料,不论是在与患者的组织或体液接触,必须是一次性的、只能使用一次,或进行灭菌(例如外科设备)。氧-三氧气体混合物必须在给药前通过(<20微米)无菌抗菌过滤器进行过滤。

三氧发生器需符合ISCO3机构的推荐7 专业人员应该参加包括由ISCO3规定的基本内容在内的研究生课程。66

原文

Essential requirements

To carry out any procedure, the described routes of application require technically qualified personnel, as well as a written informed consent, followed by strict measures of asepsis and sterility.

As any another medical practice, all the material used in ozone therapy, be it in contact with patient's tissue or fluids, must be either disposable after only one use, or be sterilized (ex. surgical equipment), and the oxygen-ozone gas mixture must pass an antimicrobial sterile filter(< 20 µm) before administration.

Generator used should be in line with the recommendations of ISCO3.7 Professionals should attend post-graduate formation courses which include basic contents defined by ISCO3.66


02  医用三氧的无菌性控制措施有哪些?


医用三氧的无菌性保障主要来自几个方面:

(1) 无菌操作环境

(2) 无菌操作技术

(3) 制备三氧的原材料医用氧气及储存设备、医用臭氧治疗仪、一次性使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抗菌过滤器的应用。

(4) 对三氧杀灭微生物作用的正确认识。


03 无菌操作环境


常规情况下,进行三氧疗法治疗应在三氧治疗室内进行。三氧治疗室为独立治疗室,应具有相应的消毒、安全配置及管理措施。(见后续《三氧治疗室基本要求及配置》),应保持有相应的进行无菌操作环境。


04 无菌操作技术


三氧操作师及治疗执行者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及流程进行操作,无菌技术贯穿于治疗护理过程。(见后续《三氧治疗室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05 医用氧气及储存设备、医用臭氧治疗仪、一次性使用耗材


在《三氧疗法马德里宣言》第二版中对制备三氧的原材料、设备要求、无菌抗菌过滤器的应用有明确的描述。

制备三氧的发生器必须达到医疗可信赖水准且经过认证,同其它医疗装置一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例如CEI、CSA、UL。发生器必须达到精确测量的三氧浓度(1 µg/N / mL-80 µgN / mL)。在欧盟范围内,发生器必须遵守RoHS指令6。发生器必须产生医疗用等级的三氧,至少使用来自经过医疗质量认证的储存器7中99.5%以上纯度的纯氧。

医疗级氧气应符合当地药典的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当地药典,参考药典应为:欧洲药典8,美国药典9或日本药典10。

根据这些药典提到的质量标准。11机器必须能够产生三氧浓度范围在1μg/NmL至80μg/NmL之间均匀的氧气-三氧混合物用于治疗。除了O 2和O 3之外,在所产生的气体混合物中不存在其它物质。为了确保三氧浓度的准确性,三氧发生器的校准应该每年一次定期进行13。医用三氧发生器必须具有由CE医疗器械认证机构或等效机构提供的认可证明或医疗器械认证。

医用氧气纯度要求在99.5%以上,在生产和充装过程中除了去除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外,最主要的就是严格控制氧气中的水含量。

Ozone generators: The ozone must be produced by a medically reliable and certified generator, complying as any other medical device with the standards set up by, for example, CE,I CSA, UL. The generator must allow the measurements of precise ozone concentrations (1 µgN/mL- 80 µgN/mL). Within the European Union the generators are obliged to comply with the RoHS directives.6 The generator must produce ozone exclusively from medicinal grade, at least 99.5% pure oxygen, coming from a medical quality certified container.7

Medical grade oxygen should fit the quality standard of the local Pharmacopoeia. If local Pharmacopoeia is not available, the reference Pharmacopoeia should be: European Pharmacopoeia ,8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9 or Japanese Pharmacopoeia.1

According to these Pharmacopoeias, the quality criteria are mentioned.11 The machine must be able to generate the therapeutic, i.e. homogeneous oxygen-ozone mixture with a range of ozone concentration between 1µg/NmL and 80 µg/NmL. No other substances besides O2 and O3 may be present in the produced gas mixture. To insure the accuracy of the ozone concentration, the calibration of me ozone generators should be done regularly13, once a year. The medical ozone generators must have a seal of approval or Certification of Medical Device, given by a CE medical device Notified Body or by an equivalent institution.

对应的CFDA法规要求:接触血液、体液的医用臭氧治疗仪应属于Ⅲ类医疗器械,6826类。(详细信息见《三氧疗法对医用臭氧治疗仪的产品技术要求》,请关注订阅号OZOMEDCCSC历史信息)。

医用氧气应符合《中国药典》最新版要求。

医用氧气瓶应符合CFDA要求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使用耗材必须性命CFDA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严禁重复使用。


06 一次性使用针头过滤器(除菌)


(1)高浓度三氧能否在短时间内达到100%灭菌?

高浓度三氧尽管具有强灭菌作用(见三氧对微生物的杀灭作用,请关注订阅号 OZOMEDCCSC 历史信息),但在短时间内不能够达到100%灭菌。在临床应用中,三氧气体常在数秒内采集并应用,如果不应用特殊要求的一次性使用针头过滤器(除菌)仍存在医源性感染风险。

(2)关于使用一次性使用针头过滤器的临床研究

南方医科大学林庆荣等通过相关细菌培养实验,探讨医用臭氧中是否含有细菌,以及在注射进机体后,是否仍保持其强大的抗菌能力。方法:①将16只大鼠随机分为4组,分别在大鼠的双膝关节腔注射浓度为10ug/ml、30ug/ml、50ug/ml、80ug/ml的医用臭氧0.5ml,其中右膝关节作为实验侧分别以臭氧10R、臭氧30R、臭氧50R、臭氧80R组表示,在采集医用臭氧时不使用一次性针头滤器;左膝关节对照侧以臭氧10L、臭氧30L、臭氧50L、臭氧80L组表示,在采集时使用一次性针头滤器,24小时后收集关节腔灌洗液送培养。②分别在培养皿上方20cm处发出浓度为10ug/ml、30ug/ml、50ug/ml、80ug/ml的医用臭氧,打开盖子20分钟后送培养。结果显示:①关节腔灌洗液培养,对照组及臭氧80R组均无菌落出现,臭氧10R、臭氧30R及臭氧50R组中各有一个血琼脂培养皿出现菌落,菌落的数量随医用臭氧浓度的增高而明显减少;②所有医用臭氧气体直接培养的血琼脂培养皿中,均无菌落出现。结论:医用臭氧中可能含有细菌,医用臭氧注射进机体后其杀菌能力可能减弱甚至消失,在应用医用臭氧治疗时,应在臭氧发生器连接处加一次性针头滤器以防止感染。

(3) 为什么选择孔径 0.2 µm的无菌除菌过滤器?

测量细菌大小的单位是微米,球菌直径一般为0.5~1微米,杆菌直径与球菌相似。

尽管三氧有强大的灭菌能力,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尚不能保障100%。

目前推荐的无菌抗菌过滤器孔径 0.2 µm。以保障采集的三氧无菌性的最后环节。

无菌过滤器推荐的主要技术要求 :

1、包装  ETO-灭菌  

2、带Luer Slip接头的注射器过滤器  

3、孔径 0.2 µm  

4、颜色 蓝色  

5、膜材料  不含表面活性剂的醋酸纤维素(SFCA)优先 

6、最大压力 4.5 bar 

7、连接器进口Female luer lock,连接器出口 Male luer slip


07  对三氧本身的理化特性正确认识


高浓度三氧尽管具有强灭菌作用,但在短时间内不能够达到100%灭菌。(见三氧对微生物的杀灭作用,请关注订阅号 OZOMEDCCSC 历史信息)


08 相关法规


中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有相应的法规:

第六条  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调整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第三十五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臭氧治疗师联盟

推动臭氧医学技术研究、推广、培训,联合国内外知名专家,为临床使用单位做好治疗方案,学术交流,人员培训,课题研究,新技术引进等支持,共同建立臭氧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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