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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万福生科案终于尘埃落定。2014 年12 月29 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名成立,判处罚金850 万元; 年6 个月,并处罚金10 万元;公司财务总监等数名高管,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相应处罚。
罚金850 万元,仅占其IPO 募资4.25亿元的2%;对龚永福的10 万元罚金,与他和他的妻子目前所持4500 万股市值4亿多元比起来,更是少得不能再少。然而,我国《刑法》规定,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并无不当。
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证监会退市新规明确规定,创业板不得借壳上市,可人家万福生科硬是做到了变相借壳。
操作手法说简单也简单:为处理万福生科及其实际控制人龚氏夫妇的债务危机,一名叫卢建之的湘军大佬专门设立了一个项目公司,名桃源湘晖,由桃源湘晖出面向龚氏夫妇提供借款1.4 亿元,借款逾期未还,,,裁定将龚氏夫妇持有的3500 万股股权划拨给桃源湘晖,用于清偿龚氏夫妇的1.4 亿元借款,折合每股3.99 元。
于是,卢建之为实际控制人的桃源湘晖便成了万福生科的第一大股东(持股26.18%),濒临退市的万福生科也就浴火重生,实现借壳上市。借债还钱,还不出以股抵债,你证监会退市条款再厉害,也不好说什么呀。
日后,哪一家创业板公司触发退市条款,也可依法炮制,所谓“创业板不得借壳”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一系列动作接踵而来:新大股东提名新董事、监事和高管,提请股东会审议;万福生科所在的桃源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政府给公司奖补1600 万元;公司宣布出让旗下的一个子公司股权;控制人卢某称不排除对其现有业务、资产有选择性地进行调整和处置,以实现万福生科的持续盈利。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2014 年不再亏损,而公司2014 年前三季亏损2700 万元,要填补这个窟窿似乎并不太难。随之而来的,自然是股价涨停再涨停。
对照主流媒体之前一再声称,股市迎来“史上最严厉退市新规”,“创业板严禁借壳上市”的宣传,再看看万福生科股价天天无量涨停,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有一种被戏弄、被愚弄的感觉。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同样是造假上市,为什么香港的洪良国际案,造假者最终将其IPO募集资金10 多亿港元如数“呕”了出来,我们这里只是象征性地罚1%-5%了事?同为非法集资,,而造假上市被处不过5 ?
证券市场的每一部法规,从起草、征求意见到定稿,少说经过几个月的酝酿,集中了多少市场人士和官员专家的智慧,却对付不了诸如万福生科这样变相借壳的小小伎俩?在笔者看来,关键还是管理层有意无意地“乐见其成”。
且不说万福生科出事后,桃源县、常德市、省政府出面游说,。就拿市场来说,不退市还涨停,投资者不再到处找人打官司,证监会也少了多少麻烦。一句话,退了对谁都没好处!
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岂能是一句空话。
(来源: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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