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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团灭”的ICO,你知道多少?

2022-07-15 10:01:53



一、ICO概述
(一)含义

ICO(Initial CoinOffering),即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由于代币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既然是区块链行业的术语,那么区块链又是什么呢?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码学相关联所产生的数据块。其中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去中心化”,要理解“去中心化”,我们就先来考虑一个中心化集中式处理的过程。比如,冬天到了,双十一的时候,你要在淘宝上买一条秋裤,交易流程是:你将钱打给支付宝-支付宝收款后通知卖家发货-卖家发货-你确认收货-支付宝把钱打给卖家,我们可以发现,在买家与卖家之间存在这一个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并且此次交易依赖与这个第三方或者可以说是围绕这个第三方而完成交易的。而去中心化的处理方式就要显得简单很多,你只需要和卖家交换钱和手机,然后双方都声称完成了这笔交易,就OK了。但是,如何保证交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呢?于是就产生了一串使用密码学的数据块,该数据块就是我们所称的区块儿了。只要将整个商业模式设计在一套区块链系统上,将商业模式的规则和代币的发行方式利用区块链固化下来,由多个不同主体运营的节点甚至是利用公有链的方式来运营区块链系统,就能够获得强大的信用。

(二)ICO的特点

     它的基本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所发行的代币必须是在未来的商业模式中有使用价值,并且不可替代。

     2、ICO的商业模式中,代币的发行方式必须事先固定规则,并且不可更改。

     3、ICO虽然是一种商业融资的方式,但是ICO模式并不出让股权或者负债,也就是说,运营该商业的公司,未来仍可以继续出让股权或者举债。

       (三)ICO 项目/平台的加密代币类型

目前对于代币可以按功能分成多类,ICO的代币可以分成3种:应用代币、权益代币、和债权代币。

1、应用代币

即是当用户需要使用一个区块链应用时需要花费这个代币。应用代币ICO是最早出现的,也是目前ICO最多的一种代币种类。比特币(BTC)、以太坊的以太币(ETH)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应用代币类似人民币、美元,是在区块链应用中作为一种交易媒介。正因如此,应用代币可以非常方便地与其他应用代币,如比特币,或者央行货币,如人民币、美元等进行兑换。

2、权益代币

与应用代币不同,权益代币更类似于公司的股份。权益代币不会随着用户使用应用而减少。相反,权益代币的持有者还会收到应用的收益分红。除了可以收到分红外,权益代币的持有者还拥有对这个应用里事务的投票权,以决定未来这个应用的发展。The DAO和国内首条原创的公有链小蚁ICO的代币都是属于这一性质的。

3、债权代币

    这一类的代币比较少见。债权代币的出现主要是用来解决区块链应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它类似于为应用提供一个短期的贷款。而对于债权代币的持有者则类似于一种储蓄行为,因为一般可获得一定的利息回报。目前Steemit平台的Steemit Backed Dollar 属于这一范畴。

二、ICO与IPO的区别

(一)融资的出资形式不同

不像IPO过程中对发行人股权的认购募集,ICO过程中认购的是发行人发行的数字代币,即基于先进的加密技术进行验证并生成的代币,有一定的稀缺性(根据区块链理论,其供应量应是确定的)。,法定货币的供应量应是稳定,而不是确定的)。与IPO相比,ICO创造性地把使用权和货币功能合二为一。当投资人用现金或等值的比特币或者以太币等数字货币买入项目ICO发行的项目代币,就表明投资人拥有了一定比例的该项目使用权。项目发行方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推动项目发展,项目发展,项目代币的价格也会随着项目的升值而水涨船高。代币拥有者可以选择消费代币即使用项目服务,也可以通过现有的虚拟币交易所,转让项目代币获得差价盈利。而代币天生具有虚拟货币属性,交易流通性和便利性远大于IPO。

      (二)融资发生的行业和发行主体不同


目前,由于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认可程度的差异,ICO主要发生在区块链行业,发行主体不一定为实体法人,也可能是非实体企业的团队乃至个人;而IPO的发行主体来自各个行业,且必须为经过股改的法人主体。

资主体不同

ICO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确,,。相应而言,ICO的投资主体范围或者适格性,法律尚没有限定;IPO虽也面向大众,。在ICO过程中,,不需要IPO上市审批排队,发行后没有持有禁售期。ICO从开始到结束,所有发行环节一步到位,非常高效便捷。

(四)是否存在中介服务机构

目前ICO没有相关服务中介机构,而是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上开展,而IPO则需依赖于证券经纪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五)投资者参与的目的不同

    ICO 参与者本身并不在意股权,而在于以 ICO 项目的本身带来参与 ICO 之后的数字资产或者虚拟货币增值,具备较大的投机性;而 IPO 是强调股权的获得,以及在二级市场上股票的溢价转让。

(六)决策权不同

投资者认购ICO 发出的代币,但对项目没有决策权,最多有进行反馈信息的权利;投资者认购IPO股份,是根据股份比例的享有一定决策权力的。这是因为,IPO发行的系股权,代表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而ICO发行的是项目代币,代表的是项目的使用权。从所有权到使用权的转变,体现了人们在数字化社会中越来越重视使用权而忽略所有权的趋势。

ICO作为一个新的融资模式就这么应然而生,其容易上手,不需要专业的投资经历,周期短,投资者很容易就被其超高的收益所吸引。ICO中的发行方快速发行代币,交易平台赚取交易佣金和引流,推广团队获得酬劳,普通投资者认购获得溢价收益,使得ICO霎时间火热起来。相对于IPO的昂贵而漫长的历程,以及合规化缴纳的成本,ICO高效而便捷的优点不言而喻。ICO无疑是技术创新驱动融资方式变革的有益探索。

当然,ICO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商业模式还未成型,加上技术的颠覆性和开创性很强,,对ICO项目的前景和价值做出专业、合理的评价。,也尚在研究和确立的过程中。出于保护投资者的根本原则,,把ICO纳入金融科技“沙盒机制”。对善意的区块链技术创业者而言,,自我合规,事先对自己的融资发行行为做有效的规范和约束,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乱相。而对于普通投资者,则应该尽可能详细地从ICO发行方获取项目信息,仔细权衡风险与收益,做到理性投资。

三、ICO的优势与风险

(一)ICO的优势

ICO一词其实还没有较正式的官方或词典定义,主要改编于证券界的IPO,区块链行业将其定义为以比特币等特定虚拟商品为发行标的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融资方式,本质上而言,ICO是区块链项目的资产证券化。ICO融资方式发展的如火如荼,这主要是由于相比传统的融资方式,ICO存在一些无法比拟的优势。

1、ICO投资门槛低,不局限于职业投资机构或个人。

区块链初创公司以众筹的方式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数字货币,比较容易获得融资资金。ICO为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缺少风投资源、难以获取银行贷款的区块链初创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捷径。ICO目前融资额已超越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截至2017年5月,2017年以来区块链上的风险投资约额是1.07亿美元,而ICO高达1.25亿美元。

2、ICO以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为融资标的物,无需让渡股权。

ICO融资标的物主要是比特币、以太币或其他数字加密代币,投资人得到的是加密数字货币而非股权,这就避免了融资企业稀释股权的风险。

3、ICO融资流程简化,融资高效低能。

在禁令出台之前,,融资成本低且在短时间内能融资千万资金,具备高效低能的融资优势。对于区块链初创企业而言,ICO是一个最佳的融资选择。同时,通过对比IPO可以看出,ICO体系里,没有证监会,不需要IPO上市审批排队,没有传统的种子天使ABCD轮,发行后没有持有禁售期,不需要律师、会计师和投行。ICO从开始到结束,所有发行环节一步到位,因而能如此高效便捷。

4、让渡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IPO是发行股权,代表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而ICO发行的是项目代币,代表的是项目的使用权。从所有权到使用权的转变,符合人们在数字化社会中越来越重视使用权而忽略所有权的趋势。共享经济的大行其道,是这种趋势最好的诠释。

(二)ICO的风险

ICO已成为区块链行业重要的融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及落地。然而,,有成功的项目融资案例,也有投资骗局,种种潜在的融资风险使得ICO存在乱象丛生的投资现象。

1、,使得ICO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

ICO标的物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通过公开密钥技术进行交易,交易中可以做到完全匿名交易,无法跟踪。在用户并不真正清楚工作原理和风险、,匿名的交易会对金融安全形成潜在的威胁。如果不建立健全与ICO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真空一方面加大了犯罪分子利用ICO融资平台进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以比特币作为主要标的物的ICO很容易被用来逃税、避税的风险。

2、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价格波动过大,使得ICO存在较大的投机风险。

自诞生以来,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经历了无数次的暴涨暴跌,无论是从暴涨到暴跌,还是从暴跌到暴涨,其波动幅度都是惊人的,犹如坐山车。ICO主要以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为标的物进行公开融资,投资人持有的是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标的货币价格的剧烈波动无疑加大了ICO的投机风险。

3、参与人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ICO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ICO项目的法律架构、融资资金去向、风险控制等信息是不完全透明的,几乎所有的ICO项目都是依赖对发起人的信任产生收益,ICO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及其容易诱发项目发起人携款潜逃风险、过度承诺风险、泡沫带来的估值过高风险以及项目的管控风险等。再者,,进而容易导致项目发生旁氏骗局。

4、对

首先,ICO平台和ICO项目遍布全球互联网,,发布和参与境外ICO项目。

其次,,从事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以国内部分 ICO平台为例,发行的项目从虚拟博彩、代币化封闭式基金、全球化闪电智能合约、交友平台、开挖金矿、投注游戏甚至设立在开曼群岛的金融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自由投资。

再次,由于ICO项目的支付货币通常为流动性较高的比特币、莱特币等,因此流向难以监控。例如:比特币使用者可以开立多个比特币账户,账户和使用者之间的关联关系难以确定。此外,比特币的交易和转让通常受国境和外汇管理限制较小,跨境交易频繁,资金来源和流向难以确切追踪和监控,。一旦虚拟货币实现交付难以追回,受到司法管辖权的限制,跨境投资者保护难以实现,投资者参与ICO项目所受损失也难以获得有效救济。

四、ICO的未来
(一)中国

我们都知道,就在今年的9月4日下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叫停包括ICO在内的“代币发行融资”。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上述公告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

《公告》要求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对于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本次《公告》还将“秋后算账”,对已经完成的ICO项目中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各地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停止各地新发生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叫停辖内所有拟开展的代币融资活动。基本所有的ICO交易平台都已经停止了ICO。各部门行动如此一致,团灭ICO,基于如此果决的禁令,短期内ICO在中国将无发展。

 (二)国外

    ICO在国内遭到团灭之后,要么销声匿迹,要么奔走国外,我们来看看国外的情况。尽管目前全球的 ICO 融资多数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的状态,但是,随着 ICO 项目规模和风险的快速累积,,逐渐从观望走向规制。

综合美国、日本、新加坡、,整体来看,ICO存在欺诈、信息不够透明、、。美国明确ICO归属于证监会管理,加拿大则表示或将归属于证监会管理;日本的ICO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向政府提交申请,增加自身的信息披露;新加坡、瑞士将虚拟代币定义为资产,政策相对宽松,,;另外,英国则一反常态对ICO持观望态度,,。

最后,需要在此强调的是,前面提到了ICO是区块链行业术语,叫停ICO,实际上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当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行业机构、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进行区块链技术研究,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因此,要把区块链技术和ICO区分开来,区块链技术可以运用很多领域、场景,包括一些社会管理领域场景,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划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

鸣谢本文作者

本文作者郭欣灵,由高级研究员刘金凤改编。

郭欣灵,,北京律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分析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法学硕士。

刘金凤,,北京律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律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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