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简章
招聘计划
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6名(列入编制)。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8:00—12月30日17:30
应聘者需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初级、中级、副高级)、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nmgfyrsk@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并拨打0471—6691041进行确认。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证明人),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需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进行。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月10日8:30-17: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6号)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471-6691041。
(二)请所有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医师证原件、复印件。
4.主治医师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副主任医师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三张一寸彩色近照。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将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面试使用的语言,可以用蒙古语作答,也可以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七)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
(五)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时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471-6691041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491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