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多长

2022-05-13 08:33:43

良智免费咨询热线:0431-963123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多长?这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具体确定,一般从羁押到审判终结需要5个月左右,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至一年。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一、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一)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

  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二)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判阶段:

  (一)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二审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源自:法律快车)

声明:本刊所有内容均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号276167474进行删除。

本微信律师一直在线,可以随时咨询,在线咨询比较多。如果有着急的事必须马上联系到律师可以拨打电话0431-963123!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