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为上级要求排查并查处或责令召回/停止销售(下文统称查处)“问题药品”搞得身心疲惫。
冷静分析上级局对层出不穷的“问题药品”查处工作的安排部署,几乎无一例外地沿用了传统的工作安排法:逐级下达文件或通知,最后下达到基层食药所。姑且放下基层人员“跑断腿,磨烂嘴”的艰辛不说,,但就实际查处效果来说,基层人员既使全力去查(当然可能还有偷工报虚的),从概率学来讲,无一遗漏几乎不可能。但是数据还是要逐级上报的(此过程数据也会逐级稍有偏差),最后到统计汇总终端得到的数据准确性及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刨树刨根”。一种“问题药品”流入某省,,搞清流入该省哪几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既然找到了根源,领导们何不尝试用一下“逆向思维”,采取“自上至下”查处的新思路安排部署查处工作,也许会收到传统查处方法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以×省食药监局逐级下发通知责令暂停销售使用山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注射液为例,其实该省食药监局已搞清了该药品流入该省的17家药品批发公司及每家公司的出库明细、库存数量,省食药监局完全可以约谈该17家医药公司,并责令其根据销售药品记录逐级追回“问题药品”,既省时省力,又数据准确且召回“问题药品”无遗漏。何必采取传统方法,逐级下达通知,费时费力而又效果不佳的查处方法呢?(此文为新浪财经头条食药法苑原创内容,特此声明)
食药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