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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官方发布:上海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具体负责真菌耐药监测工作

2021-07-17 13:52:47

    在本市“细菌耐药监测网”现有工作基础上,增加真菌耐药监测的工作职责即日起更名为“上海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下设菌耐药监测工作组真菌耐药监测工作组分别由 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和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具体负责相应工作组监测网络的日常运行。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市院内感染质控中心,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当前,细菌耐药问题已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办医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办医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全面落实抗菌药物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处方权限管理、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等制度。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品种的管理。建立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以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档管理制度,通过填报、收集、汇总、分析本单位相关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耐药。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临床药学、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学科建设;落实感染性疾病科感染病诊疗和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职责。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要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承担院内外各类疑难感染性疾病会诊工作,参与医院感染防控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师培养,不断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与干预能力、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能力,以及参与感染性疾病治疗和临床用药技术支持的能力。加大医师、药师、微生物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学科建设、人员培训工作情况将纳入相关督查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真菌耐药监测与评价

  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本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合理用药监测、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2009〕25号)、,在本市“细菌耐药监测网”现有工作基础上,增加真菌耐药监测的工作职责即日起更名为“上海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下设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组和真菌耐药监测工作组分别由 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和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具体负责相应工作组监测网络的日常运行。

  各监测网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真菌耐药监测工作对于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监测相关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努力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认真做好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持续改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办医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本市将依托有关专家委员会技术支撑,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医院等级复评审、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临床药事管理质控督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备案与信息报送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就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我委委托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承担市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接收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办医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以上备案与信息报送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魏馨,电话:23117857,电子邮箱:yaozhengchush@126.com;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联系人:张亮,电话:52888380,电子邮箱:clinpharmsh@yeah.net。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7/n1509/u1ai14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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