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计105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护士职位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救医生职位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儿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妇科门诊人流室医生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药剂科药剂师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 |
超声医学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
急诊内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妇产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儿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麻醉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超声医学科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放射科诊断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护士 | 4 | 护理、护理学 | 宁波市生源或户籍 |
合计 | 16名 |
Email:nbyyrsk@126.com
联系人:史老师,0574-87017389
联系地址: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急诊科内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重症监护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儿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影像诊断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影像技术员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护士(1) | 12 | 护理、护理学 | 宁波市生源或户籍 |
护士(2) | 3 | 护理、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目前在浙江省三乙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合计 | 20名 |
Email:xyhlx1998@163.com
联系人:许老师,0574-55662912
联系地址:鄞州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人力资源部(鄞州中心区前河北路998号)。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超声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 生源或户籍不限 |
影像诊断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影像技术员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岗位特殊要求男性。 |
护士 | 5 | 护理、护理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
急诊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生(历届的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重症监护医生 | 1 |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 |
心电图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目前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合计 | 11 名 |
Email:nbdlyyrsk@sina.com
联系人:柴老师,0574-87996170
联系地址:宁波市第六医院门诊部4楼人事科(宁波市中山东路1059号)。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中医外科医生 | 1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麻醉医生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从事麻醉工作3年及以上。 |
B超、心电图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从事B超、心电图工作3年及以上。 |
影像诊断医生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学放射诊断工作3年及以上。 |
护士 | 1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从事医院肛肠科病房护理工作3年及以上。 | 宁波市生源或户籍 |
合计 | 5名 |
Email:nbjmgcyy@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0574-87877375
联系地址:宁波健民肛肠医院人事科(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48号 华银大酒店312室)。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麻醉医生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麻醉工作经历。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合计 | 1名 |
联系人:林老师,0574-87418607;周老师,0574-87418609
联系地址: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8楼。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B超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注册医学影像学和放射治疗专业,并取得省级全科医师岗位或规范化培训证书。 | 生源或户籍不限 |
放射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耳鼻咽喉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取得省级全科医师岗位或规范化培训证书。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妇产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康复医生 | 1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
预防医学 | 1 | 预防医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
合计 | 8名 |
联系人:林老师,0574-87418607;周老师,0574-87418609
联系地址: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8楼。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急救医生 | 2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生源或户籍不限,岗位特殊要求男性。 |
护士 | 1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
合计 | 3名 |
联系人:林老师,0574-87418607;周老师,0574-87418609
联系地址: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8楼。
(白鹤、潘火、中河、下应)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全科医生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妇产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取得省级全科医师岗位或规范化培训证书。 |
儿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生(其中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针灸推拿医生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
预防医学 | 2 | 预防医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合计 | 9名 |
联系人:林老师,0574-87418607;周老师,0574-87418609
联系地址: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8楼。
(姜山、邱隘、咸祥、横溪、瞻岐、五乡、云龙、茅山、骨伤科医院)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全科医生 | 7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
骨伤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妇保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眼科医生 | 1 | 眼科学、临床医学 |
中医医生 | 2 | 中医学 |
B超医生 | 3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效注册医学影像学和放射治疗专业。 |
放射科医生(1)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放射科医生(2) | 4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影像技术员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放射技士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耳鼻咽喉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生(其中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需具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儿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中药房药师 | 1 |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
药剂师 | 1 | 药学 |
护士 | 1 | 护理、护理学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生(其中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需具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预防医学 | 3 | 预防医学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合计 | 32名 |
联系人:林老师,0574-87418607;周老师,0574-87418609
联系地址: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8楼。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要求:应聘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018年应届生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的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下同)或户口簿(户籍证明,下同)、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生源证明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区卫计局通知考生本人。根据以往招聘报名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急救医生职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比不足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数进入招聘程序;本招聘公告将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上发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闭卷,百分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2B铅笔、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byz.gov.cn)人事招考通告中的“事业人员招考”(下同)栏或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jj.nbyz.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职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
入围体检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的,空缺指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在主管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各医疗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