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税负高?
最近,好多老板向我们咨询,他们企业是要做一般纳税人呢?还是要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到底选择哪种纳税人对自己更为有利呢?一般而言,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进行选择:
1.增值率筹划法
所谓"增值率",就是指增值额与应税销售额的比例,而增值额则为销售额减去购进货物价款,即:
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率×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如果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且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则有:
销售额×增值率×税率=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率=征收率÷税率=6%÷17%×100%=35.3%
或=3%÷17%×100%=17.65%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当增值率为35.3%,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5.3%,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具体情况与上相同。总的来说,在增值率较低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较有优势,主要原因是前者可抵扣进项税额,而后者不能。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随着增值率的上升,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越来越小。在非零售环节,一些毛利率较大的企业,如经营奢侈品或富有弹性的商品时,小规模纳税人很容易通过降价来达到尽可能高利润,而又少纳税。在零售环节,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地位更小,虽然一般纳税人可按17%税率剔除销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按3%剔除,但其不含税收入高,当进销差价率达到一程度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已超过了一般纳税人,达到了利润最大化。
2.抵扣进项物资占销售额比重判别法
上述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可以转化如下: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100%=1-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100%=1-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
假设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
17%×(1-x)=6%(或3%)
解得平衡点为:x=64.7%(或76.5%)
这就是说,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或76.5%)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或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小于64.7%(或76.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3.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比较法
假设Y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x为含增值税的购货额(两额均为同期),由正式成立(只计算征收率为6%的情况):
[Y/(1+17%)-X/(1+17%)]×17%=Y/(1+6%)×6%
解得平衡点:X/Y=61%
这也就是说,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销售额的6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大于同期销售额的61%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销售额的61%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