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组织的数据中心,开展信用数据的统一管理,是有效开展数据治理的前提,根据数据治理设定的数据规则对全组织信用数据进行统一处理。统一数据中心至少包括以下6个层次结构:
1.信用主数据库
属于业务库的一部分。根据信用主体类型,存储组织各部门、各应用的统一信用主体身份信息,并提供信用主体唯一身份信息识别,减少发生信用主体相互矛盾(冲突)的可能性。
2.信源数据库
属于业务库的一部分。存储从各信源单位归集的原始信用数据,它是数据中心的数据源头,各信用应用都可从信源数据库匹配到原始数据。
3.档案数据库
属于业务库的一部分。存储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以信用主体为维度,提供某个信用主体的总体信用状况总括信息以及明细信息。
4.应用数据库
属于业务库的一部分。以应用为基础,按照信用应用主题分析和数据建模等维度,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满足不同信用应用要求。
5.规则库
存储各数据治理规则的配置信息,如:数据校验的规则,信源数据处理的规则等。
6.备份库
用于为数据中心其他各库,提供按照数据归档、数据备份要求定期备份已失效或者已过期的数据服务。
基于上述基础数据库,在征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可以按需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如用于统计分析类的指标库。
统一数据中心除了可以为组织提供信用数据统一存储外,还可以提供信用数据的统一整合、建模、分析服务。
1.统一整合服务:整合来自不同外部数据源、内部数据源的信用数据,使得各数据源之间的信用数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2.统一建模服务:结合组织不同的信用主题、信用应用要求,为组织提供统一数据建模服务,并根据数据模型,完成相应的数据加工处理。
3.统一数据分析服务:根据信用主题、信用应用要求,结合业务部门提出的数据分析要求,提供不同类型的数据分析服务,如:地区行业信用指数分析。
除上述服务外,统一数据中心还可以与平台工具对接,使得统一数据中心的管理及使用工具化、产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