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药品集中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执行以来,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经省药采办专题会议研究并公示,决定将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列为不诚信企业,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关于公示药品集中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药采办专题会议研究,拟将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执行以来,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现将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9月21~27日(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5层,联系电话:0591-87279375),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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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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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中国最全医药代表集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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