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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许乃义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2022-08-23 07: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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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后,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1) 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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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乃义,著名离婚大律师,现任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婚姻家庭部主任,江苏宁家婚姻律师网首席律师;先后获得2008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0年度“十佳律师”、2013年度“十佳律师”、2013年度“优秀业绩奖”等荣誉称号。

由其编著的“《由案说法-细解《婚姻法解释<三>》”一书由凤凰出版社出版发行,是国内首位以婚姻律师的视角对最新的《婚姻法解释<三>》进行解读的一本专著。许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每年办理离婚案件100件左右)。对离婚案件中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涉外离婚等纠纷尤为专长。

近年来,许律师潜心研究“家族企业及公司股东婚变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获得了众多企业家的认可。许律师同时对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房地产法律都有深入的研究,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并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并有高超的公关组织能力。在办理婚姻案件中,为当事人财产权益方面争取赢得了巨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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