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一直是困扰商标注册人的难题。绞尽脑汁想了一个名字,脑补一百种美好含义,仍然架不住商标局、。,或许能给商标注册人一些启发。
RIMOWA(中文名称日默瓦)是里莫瓦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用于皮具箱包上。该公司因发现京东销售RUMOWA(中文名汝默瓦)牌箱包,而把RUMOWA箱包的厂家汝默瓦公司和京东共同告上法庭。最终,、RUMOWA构成近似商标,汝默瓦公司需赔偿里莫瓦公司20万元,并责令关停RUMOWA的京东网店。
RIMOWA,RUMOWA,字形近似,发音不同;对应的中文,日默瓦、汝默瓦,要说公众能分清,也说的过去;而且,这两个商标都来自对应的厂家名称,注册商标理由也充分,怎么就近似了呢?
臆造词汇,显著性强
RIMOWA是臆造词汇,作为商标天生具有更强的显著性,对近似商标的排斥力更强。比如“金海尔”“银海尔”,因为“海尔”是个臆造词汇,没有实际意义,所以判定彼此近似的可能性更高;而“金海”“银海”,因为“海”有固定语义,公众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区分,判定近似的可能性会低一些。
注册在先,使用在先
RIMOWA国内商标注册于1996年,2007年RIMOWA箱包投入中国市场。而RUMOWA箱包2013年才投入市场。因为我国商标遵循”注册在先,兼顾使用“的原则,后注册的商标如果没有非常合理的理由,被判近似更容易。
相同商品,是近似判定要点
RIMOWA、RUMOWA均是使用在旅行箱上的商标。因为使用在同类商品上,商标因本身字形、读音、字义等产生的区别会被忽略,被判定近似侵权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知名度越高越近似
RIMOWA箱包多次在《游艇业》、《商务旅行》、《moment》等杂志投放广告;在《007》《变形金刚2》《谍中谍4》等电影中也屡有登场,亦有媒体报道“数不清的明星都在用它”;曾获得《新旅行》杂志“2010最具影响力旅行箱品牌,。
在这些RIMOWA知名度的证据面前,RUMOWA无论如何辩白,都难逃近似搭车的嫌疑。
瓜田李下,使用态度难端正
RIMOWA箱包在全国开了多家连锁店,而在汝默瓦公司的注册地广州,早在2011年,RIMOWA广州国金店已经开业。想以不知情开脱,既是同行又是同地,这样的解释太牵强。
而且RUMOWA在网店上大量使用”007标配“”德国工艺“等广告语,这些极易导致消费者与源自德国的RIMOWA箱包产生联系。
如此种种,。尽管汝默瓦公司庭审中辩称RUMOWA源于俄罗斯各种”莫娃“名字的灵感,已经中英文同时使用用于区别RIMOWA,是正当企业名称注册商标的延伸,有价格上与RIMOWA奢侈品定位的区别等等,这些解释法庭统统不接受。
近似不近似,容易引发争议的字形、字义、字音等元素虽然有影响,但影响力有限。而商品品类、销售渠道、使用范围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对法律判定近似商标影响力更强。
商标是拿来用的,判断商标近似不近似,证据说了算!有一百个理由说不近似,遇上使用证据全变成了牵强附会。想拒绝近似商标搭便车?您的商标使用证据保存好了吗?
那么商标使用证据如何保存呢?
商标使用证据并非唾手可得,管理不规范的商标权人甚至无法提供使用证据。较为常见的情况包括: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申请商标不同;在保存媒体宣传使用证据时,只搜集报道内容,不保留该报道刊登的媒体、发表时间,或过于依赖网络信息,不保留媒体报道原件只保留网络链接;在保存广告中的使用证据时,有广告合同无广告发票和付款凭证,也没有保留广告实样,使广告合同成为孤证;在保存市场活动证据时,所保留的市场活动证据均无法体现申请商标;在保存展会使用证据时,但没有保留展会的参展商名录,邀请函,发票等证据,仅保留展会的照片等等。
因此商标使用证据形成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证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比如对于票据、单据的内容应注意填写完整、无瑕疵。有些商标权人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了商品名称,没有填写商标,或填写不准确或不全面,甚至开具的不是商标权人本身的发票等。这些错误都会导致证据效力的丧失,是国内企业尤其应当加以注意的。
2、注意使用证据链的完整收集。孤证的效力往往不被认可,比如,单独的商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能够证明合同已履行的其它证据,即便是合同内容极其完备,也被认为是效力很差。但是,如果有合同,又有相应的与合同内容一致的款项收据,有供货方与合同内容一致的出货单、购买方相应的入库单,则客观上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各个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其证据效力就远超单一的合同。
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对商标的保持尤为重要,千万别等到商标被他人提出注销后,再临时抱佛脚,此时再收集使用证据收效甚微,为时晚矣。建议商标持有人随时随地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以免到时手忙脚乱,无法提供详细有效的使用证据来保留自己注册的商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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