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民办二级幼儿园招生工作
1、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公布: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同意并备案的招生简章,公布地点:各幼儿园所属招生地段内的公共场所张贴。
2、统一办理新生报名登记手续:
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21日,地点为对口学区的公民办幼儿园。学区公布和登记时需提供材料要求见招生简章。
3、浦江镇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名单
(1)公办:浦江二幼(群益路150号)、二幼金硕分园(江协路31号)、浦江三幼(汇臻路979号)、三幼浦润分园(浦航路706号)、宝邸幼儿园(江文路188号)、宝邸幼儿园瑞和分园(浦涛路560号)、浦莲幼儿园(鲁康路1000号)、浦航幼儿园(浦涛路86号)、瑞和城幼儿园(鲁浩路281号)
(2)民办二级幼儿园:浦江之星幼儿园(江玮路278号)、乐海幼儿园(鲁汇四村58号)
二、民办三级幼儿园招生工作
1、招生公告由各园张贴在幼儿园门口;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上海户籍幼儿(有浦江镇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浦江镇工作、父母一方在闵行区缴纳社保);登记时需提供材料:幼儿户口本、浦江镇居住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浦江镇工作证明、父母一方闵行区缴纳社保证明等。
2、招生登记时间统一为:2017年5月20日—21日。
3、浦江镇民办三级幼儿园:文博幼儿园(苏召路1699号)、苏民幼儿园(陈行公路1158号)、召楼幼儿园(沈杜公路128号)、浦涛路幼儿园(浦涛路722号)、爱嘉幼儿园(永颂路440号)。
浦江镇教委
2017年4月18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78号
闵行区2017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各托幼园所: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积极应对幼儿入园高峰,现就2017年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维护适龄儿童利益为原则,充分认识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做好招生工作,基本满足我区常住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通过“闵行教育”官网中的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文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内容。
2、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各幼儿园必须满足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小区生”的入园需求,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居住在闵行区的适龄幼儿。
入园矛盾突出地区的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为主,按招生范围划分和区域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3、坚持依法办园的原则。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学额标准控制人数,如需每班增加学额3人以上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同意。当班额已超规定人数时,严禁招收插班生、转园生。
各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控制班级数,不得擅自扩班。在确保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方可开设托班,并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同意。
4、坚持积分导向的原则。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制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且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7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实施积分制入园街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参照《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执行。
3、其他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4)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二)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无法提供户口簿或中国护照的幼儿,均按外籍生收费;
(3)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三)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四)中福会浦江幼儿园在区教育局指导下面向全区提前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公示。
四、招生程序
1、进行招生摸底。各幼儿园到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居委会及物业查阅适龄幼儿的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做好招生摸底工作,填写事业规划表,并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2、明确招生地段。在对区域内托幼资源和适龄幼儿入园人数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公民办幼儿园统筹协调,由区教育局牵头确定招生地段(镇管幼儿园由镇教委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3、制订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简章中,须注明园所等级、招生地段、收费标准;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必须清楚地注明“小区生”划区范围及收费标准。
4、发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印制的其他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并盖章同意后方可张贴。
5、新生报名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社保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各幼儿园必须仔细核查相关证件,认真填写《闵行区幼儿园报名登记表》,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五、时间安排
1、事业规划备案及汇总
3月中旬,各幼儿园上报新一轮事业规划表。
2、布置招生工作要求
4月,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3、招生简章备案及公布
4月10日,公办幼儿园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4月11日,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网上审核。
4月12日,民办幼儿园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4月13日,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网上审核。
4月15日,区教育局在“闵行教育”官网公告学前教育阶段招生信息。
4月21日,各幼儿园在所属招生地段内的公共场所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地段、报名登记的时间和地点、收费的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
4、新生报名登记及汇总
5月20日—21日,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统一办理新生报名登记手续。
5月25日,公办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5月26日,民办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区教育局将对有突出矛盾的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并与相关镇、街道、幼儿园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5、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日,各幼儿园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录入新生信息
8月28日—9月8日,各幼儿园将新生信息录入“园园通系统”,并进行信息核对。
六、注意事项
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网上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社保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各园应当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5、各园必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七、附则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
2015年闵行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镇属) |
1 | 浦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第一幼儿园 | 一级 | 陈行地区,杜行部分地区。 | 陈行居委、立民村、东风村、苏民村、勤劳村、建中村、三友村、知新村、友建村、徐凌村、陈行村、李巷村、郁宋村、跃农村、塘口村、 |
|
|
江 | 杜行地区:亭子村、勤俭村、丰收村(景江苑、景舒苑、滨浦小区、世博家园十四街坊除外) |
2 |
| 翡翠分园 | 二级一类 | 陈行部分地区、翡翠别墅、保利茉莉公馆,浦江坤庭、红醍半岛 | 丁连村、近浦村、芦胜村、浦江村、恒星村、叶凌村、为民村、翡翠别墅、保利茉莉公馆,浦江坤庭、红醍半岛(景江苑、景舒苑、滨浦小区、世博家园十四街坊除外) |
3 | 镇 | 闵行区浦江镇第二幼儿园 | 一级 | 杜行部分地区。 | 联星村、镇北村、革新村、万里村、康桥村、群益村、杜行村。(已拆迁幼儿除外) |
|
|
| 谈家港居委(有上海户籍和产权房)(闵浦1-6村、浦江宝邸小区除外) |
4 |
| 金硕分园 | 二级一类 | 杜行部分地区,浦航新城部分小区。 | 金硕河畔(东、西区)、浦江丽都、博雅苑(东、西区)、汇颂南苑。 |
|
|
| 杜行部分地区:联胜村、建岗村、建东村、建新村、联民村、跃进村、张行村、联合村、胜利村、谈家港居委(非上海户籍产权房)、(闵浦1-6村、浦江宝邸除外) |
5 |
| 闵行区浦江镇第三幼儿园 | 一级 | 浦星路东,先新路南, | 永丰村、汇西村、汇中村、汇南村、正义村、光继村、鲁汇居委、新汇绿苑居委、瑞和城居委、汇红村2、8组、汇东村1、8组、先进村7、8组、汇北村3、4组、永建村3、4、5、6、7、8组、永新村(未动迁组) |
| 三鲁路西,永南路北; |
|
|
| 三鲁路东,闸航路南, |
|
|
| 召泰路西,永南路北。 |
6 |
| 浦润分园 | 二级 | 三鲁路东,盐铁塘南, | 浦润苑、浦江馨都、欣佳宝邸、瑞和华苑、汇秀锦苑、聚缘北庭、聚缘中庭、聚缘南庭、 |
|
|
|
| 汇驰路西(召泰路延伸),闸航路北。 | 鲁汇汇北村:1、2、5、6、7、8、9、10、11组; |
|
|
|
|
| 汇红村:1、3、4、5、6、7、9、10、11、12组; |
|
|
|
|
| 汇东村:2、3、4、5、6、7、9、10、11组; |
|
|
|
|
| 先进村:1、2、3、4、5、6组; |
|
|
|
|
| 北徐村:1、8、9、10、11组; |
|
|
|
|
| 新风村:1、2、3、4、5、6、7、8、9组 |
7 |
| 瑞和城幼儿园 | 二级 | 浦星公路东、鲁建路南、闸航路北、汇雄路西 | 瑞和城壹、贰、陆、柒、捌、玖街区 |
8 |
| 上海市闵行区荷花池世博幼儿园 | 一级 | 浦锦路东,江洲路南, | 世博家园2、4-15街坊 |
|
|
| 浦晓南路西,江龙路北。 |
9 |
| 上海市闵行区荷花池世博幼儿园分园 | 二级(筹) | 浦申路东,江柳路南, | 浦江颐城一、二、三期 |
|
|
| 浦康路西,江栀路北。 |
10 |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宝邸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召楼路东,沈杜路南, | 浦江宝邸1——3期 |
|
|
| 汇驰路西,S32公路北。 |
11 |
| 瑞和分园 | 二级一类 | 三鲁路东,闵瑞路南, | 水语人家、虹浦新城、瑞和新苑、 |
|
|
| 召楼路西,盐铁塘路北。 |
12 |
| 浦航幼儿园 | 二级 | 召楼路东,闵瑞路南,汇驰路西,盐铁塘(河)北 | 中虹浦江苑:浦涛路75弄、浦涛路100弄。 |
13 |
| 中城分园 | 二级 | 召楼路东、申嘉湖南、汇驰路西、闵瑞路北 | 博雅苑:召楼路2056弄、浦连路150弄。 中城苑:浦连路99弄。 |
14 |
| 上海市闵行区一品漫城幼儿园 | 二级 | 浦锦路东,芦胜河南, | 一品漫城(1、2、3、4期) |
|
|
| 浦星公路西,芦恒路北。 |
15 |
| 上海市闵行区浦莲幼儿园 | 二级(筹) | 永高路东,盐铁塘南, 浦星公路西,闸航路北。 | 永康城一居委——九居委 |
16 | 浦 | 上海闵行区五艺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浦欧路东,北江州路南, | 景舒苑、景江苑 |
|
|
江 | 浦锦路西,江龙路北。 |
17 |
| 上海闵行区金色阳光世博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浦申路东,江园路南, | 世博家园1—15街坊 |
镇 |
|
| 浦晓南路西,联航路北。 |
18 |
| 上海闵行区协和海富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浦锦路东,芦恒路南, | 华侨城1——8期 |
|
|
| 浦星路西,陈行路北。 |
19 |
| 上海闵行区浦江之星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三鲁路东,姚家浜南, | 闵浦新苑1-6村、瑞和新苑、虹浦新城、浦江丽都、汇颂南苑、金硕河畔、博雅苑、浦江宝邸、智汇苑、水语人家 |
|
|
| 召楼路西,跃胜路北。 |
20 |
| 上海闵行区未来宝贝幼儿园 | 二级一类 | 浦瑞路东,竹园路南, | 滨浦一、二、三、四、五、七、八、九村、亭子村、张行村 |
|
|
| 浦申路西,沈杜公路北。 |
2017年闵行区 幼儿园报名登记表(供报名用)
申请班级: 招生对象属性:□人户一致 □户籍 □产证 □其他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曾用名 |
| 籍贯 | 省/市 | 幼儿照片 |
民族 |
| 国别/地区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出生证 | □有 □无 | 出生地 | 省/市 | 独生子女 | □是 □否 |
是否上过幼儿园 | □是(名称: ) □否 |
身份证件 类别及号码 |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 □无证件 □其他 证件号码: |
户口性质 | □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 □非农业集体户口 □农业集体户口 □未落常住户口(袋袋户口) □其他 |
户籍类别 | □本市本区户籍 □本市外区户籍 □香港 □澳门 □台湾 □外籍 □无户口 □外省市(□上海市居住证 □海外证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外省市(无本市居住证) |
户籍地址 按户口本首页填全 | 省(市) 区 路 弄 号 室 |
所属 街镇 居委 | 户籍登记日 |
|
住房性质 | □产权房/经适房(产证编号(填全):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 ) □公租房 □配住廉租房 □集体宿舍 □其他:____________ |
产权地址 按产证填全 | 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 |
所属 街镇 居委 | 产证类别 | □本地段 □本区 □本市 |
现住地址 | 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 |
所属 街道 居委 | 邮编 |
| 家庭电话 |
|
健康状况 |
| 特殊病史 |
| 过敏史 | □有 □无 | 计划免疫证 | □有 □无 |
军烈子女 | □是 □否 | 部队子女 | □是 □否 | 优抚子女 | □是 □否 | 低保 | □是 □否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是 □否 | 留守儿童 | 是(□单亲留守 □双亲留守) □否 |
称谓 | 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居住证号码 (非沪籍填写) | 工作单位 | 单位电话 | 移动电话 |
父 |
|
|
|
|
|
|
|
母 |
|
|
|
|
|
|
|
|
|
|
|
|
|
|
|
家长需要特别 说明或解释的情况 |
|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 填表人签名 |
|
核表人签名 |
| 复核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