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是2017年期间在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国家批准的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与卫生计生工作相关的新闻作品。
(二)每位记者及通讯员推荐的作品限一篇(件)。文字作品应一式8份;广播作品应附光盘,且为原版播出带的内容,内容不能修改、编排、制作;电视作品以光盘送评,应注明播出时间,且为原版播出带的内容,内容不能修改、编排、制作。
(三)“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参选作品需填写参评表(见附件2),: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901室,邮编:200125,联系人:黄华、许君,电话:23117968),逾时不候。“医学科普奖”参选作品送市健康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