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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纲目体本朝史的编修及其流变

2020-11-14 14:19:58

南宋中后期以来,纲目体本朝史的编修异军突起,成为宋元史学发展史上一个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南宋史家陈均在继承发展朱熹纲目体体例的基础上,开创了纲目体本朝史,并编修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和《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两部开创性的重要著作。随后,佚名氏史家又承续陈氏《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编修了《续编两朝纲目备要》,从而完成了完整贯通两宋十三朝历史的纲目体本朝史系列。在此基础之上,这些史书又被刘时举等宋元史家直接改编成《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等简明编年体系列史书。《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续编两朝纲目备要》与《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以及佚名编纂的《宋季三朝政要》等,构成了流传至今的有宋一代的全史,其对宋史研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纲目体本朝史作为南宋时期兴起的新的史著,是宋元时期史书简明化与史学普及化史学风气的产物。该类史书具有纲目分明,便于检阅等优点,使得该类史书具有提供史源与便于观览的双重实用效果,适应了科举考试并由此有力地推动了宋元时期史学普及化的进程。迄今为止,学界对纲目体本朝史的专题研究较为薄弱,本文拟以《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续编两朝纲目备要》、《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以及《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等纲目体本朝史与简明编年体史书为中心,对这些史书各自的成书状况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宋元时期刊刻流传时所发生的变化进行细致考证,进而对纲目体本朝史的自身特点、优点及其发展的社会文化大背景进行阐述。


一、南宋纲目体本朝史的编修及其相互关系


(一)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和《中兴两朝编年纲目》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凡三十卷,简明记述北宋九朝史事。该书作者陈均(1174-1244)自幼勤奋好学,交游广泛,并且“中年慕尚义理之学”①。他经过数十年刻苦努力,大致于理宗宝庆、绍定之交完成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②。后经郑性之推举,该书曾于理宗端平二年三月被宣诏上进朝廷③。


作为最早依据朱熹所创立的纲目体编修而成的本朝史史著,在具体书法上,陈均并未完全遵奉朱熹之法,而是正如真德秀在该书《序》中所言:“文公所述,前代之史,故其书法或寓褒贬于其间;均今所书,则惟据事实录而已,不敢尽同文公之法也。”也就是说,陈均是本朝人修本朝史,更为注重“据事实录”的编修原则。为此,他在该书《参用凡例》中具体指出:“摭本朝诸《帝纪》及文公《纲目》,参订立为正例、杂例凡十五条,其余变例有该括不尽者,随事斟酌而书之。”他具体制定的十五条《凡例》为:灾祥、沿革、号令、征伐、杀生、除拜、行幸、赐宴、缮修、郊祠、赏赐、进书、振恤、蛮夷朝贡和蛮夷君长死立。该《凡例》与朱熹所订立的《资治通鉴纲目·凡例》(十九条)相比,其中指明注重选用宋国史纪来拟定《凡例》的做法,对此后同类史书纲的编修,则产生了直接影响。


在取材方面,正如林岊在该书《序》中所言,“其取类博”。仅就该书《引用诸书》中指明运用的有关北宋九朝重要史著就包括宋国史、实录、会要以及《稽古录》、《续资治通鉴长编》、《国纪》、《九朝通略》和《东都事略》等17种。而在具体编修方面,陈均依据自定《凡例》拟定纲时,则偏重选取宋国史纪、《稽古录》等简明记事条目来立纲。目则选取记事较为详备的宋国史志列传、《续资治通鉴长编》以及《东都事略》等加以参据编修④。


现存《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凡十八卷,记载南宋高宗和孝宗二朝史事,不著撰人名氏。不过,据宋末赵希弁所言:陈均曾撰有《皇朝编年备要》和《中兴编年备要》二书。并且“其书用《国史》、《实录》等书为编年体例,起于建隆,迄于淳熙,书法盖微仿纲目之例而加斟酌焉”⑤。今本《中兴两朝编年纲目》虽则在纪事断限方面与赵希弁著录相吻合,但它是否就是陈均所撰呢?对此,清代藏书家张金吾指出:《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纪事“起于建炎之元年,迄于淳熙十七年。体例与《皇朝编年备要》同,盖以续陈氏书也”⑥。同时,瞿镛指出:“是书不著撰人名氏,亦无序跋,纪南宋高、孝两朝事,始建炎元年,终淳熙十七年。大书分注,体例与陈平甫《编年备要》同。平甫又有《中兴编年举要备要》十四卷,或即其书,后人更其名耳。”⑦此后陆心源进而指出:“均之《编年》,自当迄于孝宗,则此书即《直斋书录》《举要》、《备要》之改名,为平甫所撰无疑。”⑧对于以上诸人说法,我们应如何看待呢?


一是陈均撰成《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之后,特请时人真德秀为其书作序。今传本《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原书前的该《序》记述“莆田陈君均以其所辑《皇朝编年举要》与《备要》之书合若干卷,踵门而告曰”云云,但在《西山文集》卷二十七所存该《序》中,“若干卷”均作“四十八卷”。何以会出现如此差异?经仔细推究,我们认为:真德秀写于理宗绍定二年的该《序》,内有“又将次及于中兴之后”语。这说明他是相当熟悉陈均撰写二书计划的。又我们知道,端平二年陈均曾上进《宋长编纲目》(即《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并且朝廷授予他迪功郎⑨。当时朝廷授官制词明确指出:“尔胶庠布衣,学博而辩。上自建隆,迄于靖康,凡百六十有七年,网罗旧闻,粹成一编,可谓有志矣。”⑩由此可知,他上进朝廷者仅为北宋九朝之书。出现以上《序》文不同的原因只能是:真德秀的《序》原本写明为“四十八卷”,但后来仅北宋九朝之书上进朝廷,所以北宋九朝书前的《序》只能改为“若干卷”。如果该推论不误,今存有关北宋九朝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系三十卷,那么中兴两朝之书则为十八卷,这恰与现存《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数相合。


二是《咸淳临安志》作者潜说友在编修其书时,不仅在卷六十七张九成、凌景夏以及姚兴事迹下注明参用过《中兴两朝编年纲目》,而且在卷七纪事注文中指出:“陈均《编年纲目》淳熙四年、五年连书幸秘书省,国史无所考,恐误。”今查对《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纪事,在该书卷十七淳熙四年、五年,的确连书“幸秘书省”。又宋末元初人王义山在其《宋史提纲序》中明确指出:“陈均作《宋朝长编备要》,续《纲目》也。其书法多有可议者,如书‘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一条,于理尤悖。”(11)王氏所言‘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一事,见今本《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三。由此可见,以上南宋时人所征引的陈均之书内容与今本《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纪事明显有一致之处。


三是如前所述,清代张金吾和瞿镛均认为该书体例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相同。该言论是否可信?陈均订立的十五条《凡例》今存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书前,该《凡例》无疑亦基本适用于他续编的中兴两朝之书。在此我们不妨以《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纪事来验证其是否合乎该《凡例》。除《凡例》中的多数“随事斟酌”条目之外,如“郊祠”例规定:“诸史书例不一。今于郊祀明堂必书,郊祀通书曰‘郊’。”我们遍查《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则无不如此。又如“除拜”例规定:“罢则前史及《纲目》其书法不同,或云罢,或云免,或云罢为某官。今仿《纲目》例,皆书‘罢’。”我们通检《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亦如是。再如“蛮夷君长死、立”例规定:“今于辽国、高丽、西夏、交趾诸国,斟酌轻重书于年末。”此如《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六绍兴五年末载:“是岁,虏主吴乞买死,阿骨打孙亶立。”同书卷八绍兴九年末载:“是岁,夏国李乾顺死。”同书卷十七淳熙三年末载:“是岁,安南李天祚死。”类此书者共六例,均依例而书。它如“除拜”例中的“建储”,陈均以“武德九年,立子承乾为皇太子”为书例。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中,如卷二载:“建炎三年夏四月,立皇子旉为皇太子。”卷十四载:“乾道元年三月,立皇长子愭为皇太子。”卷十六载:“乾道七年二月,立皇子恭王惇为皇太子。”凡此等等,均表明张、瞿二氏所言不误,由此也表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基本沿用的仍是陈均所定的《凡例》。


四是陈均在《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引用诸书》中指明参据的有关高宗朝重要私著有:《中兴小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中兴纪事本末》、《皇宋十朝纲要》,以及蔡幼学的《十朝政要》等。按该类参考书仅能主用于陈均所编的纲目体史书高宗朝部分。经翻检今存《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如该书卷三建炎四年五月“置镇抚使”下,记载有人云:“(桑)仲为其徒所杀,李横代之。横为伪齐所逐,镇遂废,此据《北盟录》编入。”又如该书卷八绍兴七年夏四月“岳飞入见”下,记“《中兴小历》载:飞入朝,以手疏言储贰事”。以上二例无不表明:《三朝北盟会编》和《中兴小历》被《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直接参用过。同样,经笔者详细比对,如该书卷三绍兴元年夏四月“张浚杀曲端”事下,其纪事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三同年同月丁亥条纪事全同。又如该书卷三建炎四年十一月“秦桧归自虏”下纪事,相当部分见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九。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这表明该书直接参据过《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由此可见,该书在取材方面与陈均所指明的多数重要参据书存在相一致现象,这无疑为该书系陈均所撰提供了有力旁证。最后,对于该书书名问题,虽则诸家著录及引用名称不一,但清代藏书家张金吾和陆心源均著录标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十八卷,影写宋刊本。”(12)瞿镛也著录表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十八卷,影抄宋本。”(13)这说明早在宋代,刻书家已经以《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作为书名刊刻传世了。同时,对于该书卷数问题,胡玉缙指出:现存“此本十八卷,《解题》作十四卷者,殆亦后来有所改并欤”(14)。该说有一定道理。


综上所述,现存佚名的《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当为陈均所撰,该书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原本构成为一个系列整体,并且关系紧密。


(二)佚名的《续编两朝纲目备要》


《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凡十六卷,记载光宗和宁宗二朝史事,不著撰人名氏。不过,清代瞿镛在该书解题中指出:该书“记光宗、宁宗两朝事,体例与《中兴两朝编年》同,故曰‘续编’。书中‘昀’字注‘御名’,当出理宗时人所作,疑亦平甫之书,平甫于端平初始得官也”(15)。又据汝企和先生进一步考证指出,该书当为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之作,并且极有可能成书于理宗淳祐元年至景定五年之间(16)。那么该书是否仍为陈均所撰,还是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之作呢?


经笔者比较后发现,如《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起始介绍高宗继位前史事,《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同样于卷一前介绍光宗继位前史事,这种极为相似的起始编排叙事方式,表明两书确有一定的承续关系。但它是否就是陈均所撰呢?如按陈均所定的“立后”《凡例》规定:“历代帝纪,皆云立某,封某氏为皇后。封号已见前者不书,如自外聘入者,书云:‘纳皇后某氏。’”但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四庆元二年冬十月辛亥记载:“册皇后韩氏。”同书卷七“嘉泰三年二月乙巳”记载:“册皇后杨氏。”此处的“册皇后”体例明显与陈均“立后”《凡例》有异。又据元人吴师道言:“近有续陈均《宋编年》者,颇载(杨)巨源事而多舛错,虽能书安丙杀其参议官杨巨源,而复以擅杀孙忠锐之罪归之。大概当时功归于丙,故其事不白。”(17)按:安丙杀杨巨源事,见《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十宁宗“开禧三年六月癸酉”,又此处吴师道明确言该书系“续陈均《宋编年》者”。因此,由以上例证可断定该书并非陈均所撰,而只能是南宋时人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之作。在取材方面,据梁太济先生考证得知:该书主要取材于宋国史、《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庆元》、《道命录》、。总而言之,陈均在继承发展朱熹纲目体体例的基础上,编修完成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和《中兴两朝编年纲目》,随后佚名氏又承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编修了《续编两朝纲目备要》,从此构成了贯通宋十三朝历史的纲目体本朝史系列。


 二、由纲目体本朝史书改编成的简明编年史


(一)刘时举的《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


《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凡十五卷,记述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和宁宗时期史事。作者刘时举,生平事迹不详,唯史载理宗淳祐四年九月,他作为京学生反对史嵩之起复(19)。又该书明确注明其曾为“通直郎、国史院编修官”。然而,该书最后议论部分,曾言及“理宗之立,犹能撑拄五十年而后亡”。对此,经笔者查究,该语实出自元人陈栎的《历代通略》卷四,当系后人增附所致。


对于该书取材,梁太济先生就光宗和宁宗部分基本取材于《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已作了详细论述(20),而对于该书高宗和孝宗部分的取材,长期以来难以确认。经笔者仔细考究可知,该书此部分纪事基本出自传世稀少的《中兴两朝编年纲目》,而由作者增补的部分极少。如该书卷一建炎元年五月庚寅朔“即位诏”、卷七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大赦文”、卷十淳熙十五年八月陈亮的“万言书”,以及卷十三开禧三年二月“诛曦诏”,均系作者增补的内容。同时,如该书卷十三开禧二年六月记毕再遇事,以及卷十四嘉定元年三月“诏枭韩侂胄首于两淮”之议,则分别取材于《鹤林玉露》卷三和卷二。等等。


不过,刘时举依据《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编修其书时,并不是不作任何加工调整,而是根据编修需要,对以上二书的具体纪事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改编方式。


一是将发生在不同年份的同类史事归并在一起。如卷一高宗建炎元年末记:“是年八月杭州军乱,九月建州军乱,十一月密州军乱,十二月吉州军乱。”实系将分散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同年各月的军乱纪事归并到一起。又如卷十二宁宗庆元元年记载:“秋七月,何澹复力攻赵汝愚,乃落职罢祠。十一月,责授宁远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明年,汝愚卒于永州。”则是作者将《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四相关年月的史事归并到了一起。二是有意调整了原有纪事次序。如卷六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三月:“上谓宰执曰:‘徽宗尝言,仁宗朝除执政大臣,必先问曾历亲民否。’乃立改官人注县法。”在此作者将《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二纲语“立改官人注县法”调整到了“上谓宰执曰”云云后。又如卷十二庆元五年二月所述“贬刘光祖”事,作者先记“谏议张釜劾刘光祖”云云,后记“先是,光祖撰《涪城学记》”云云,实是将《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五所记此事的次序作了前后调整。三是对原有叙事加以删节节取。如卷十一光宗绍熙五年冬十月记“朱熹奏五事于行宫便殿”,作者就未取《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三所记“五事”的具体内容。又如卷十二庆元四年八月丙戌:“以太上皇帝圣躬清复,诏诣寿康宫上寿。”作者就未取《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五同年月该事末的“后不果行”语。四是对相关内容作了改动增补。如卷十淳熙十三年冬十一月记:“梁克家罢相,与在京宫观。明年六月薨。”其中的“明年六月薨”,是作者对《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八同年月所记“薨于明年夏”的改动增补。又如卷十一绍熙五年八月庚午记“签书罗点卒”,与《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三同年月所记该事相比,“签书”二字系增补。五是对一些史事作了归结概括。如卷二建炎三年闰八月:“上以三年四月如建康,至是凡九月。”此实系作者概括此前内容语。又如卷二建炎四年冬十月末有论道:“富平之败,退保巴蜀,虽可为江淮之声援,而关陕陷敌,不可以复矣。张浚轻师失律,不能不任其咎。”此系作者对张浚在此时作为的概括评价。除此之外,该书中所附时人以及作者对相关史事的评论不少。


(二)题名李焘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又称《续资治通鉴》,凡十八卷,记述北宋九朝史事,题李焘撰。在元建安陈氏余庆堂刻本(21)前,附有李焘于孝宗乾道四年四月上进朝廷的北宋前五朝《〈续资治通鉴长编〉表》,在全书目录及各卷次前,分别标注有“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李焘经进”。目录末还注明“武夷主奉刘深源校定”。此外,在该书目录与正文之间,附有《宋朝世系之图》和《中兴世系之图》,其中《中兴世系之图》已记至南宋末。按李焘主要生活于高宗和孝宗时期,这至少说明该图并非李焘所为。又从该书纪事行文用语来看,如该书卷十六徽宗宣和五年四月记有:“上遣童贯、蔡攸入燕,先曰交割,后曰抚定,燕之金帛子女,职官民户,为金人席卷而东,宋朝捐岁币数百万,所得空城而已。”按该段纪事见于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九,唯一相异处是此段中的“宋朝”,在陈均书中作“朝廷”。可见,该书作者并未选用宋人陈均所用的称谓,这表明该书作者当非宋本朝人。再是清四库馆臣指出:《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八卷,“旧本题朝散郎、尚书礼部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李焘经进。考《宋史·艺文志》及焘本传,惟载所著《续通鉴长编》,无此书之名。……书中所记皆北宋事实,体例与《宋史全文》约略相似而缺漏殊甚,盖亦当时麻纱坊本,因焘有《续通鉴长编》,讬其名以售欺也”(22)。清人推论该书系托名李焘之作的结论不误。总之,依据以上所论及今传本最早为元刊本的状况(23)推断,该书系托名李焘,实为元人所为。对于该书的取材,经笔者详细对比可知,该书基本以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为基本框架编修而成。此外,该书作者在编修北宋前七朝纪事时,还明显参取了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以及宋人的行状、墓志铭、神道碑和笔记,等等。


不过,虽然该书基本取材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但该书作者并非对其全文照搬,而是往往会根据编修需要,对《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具体纪事加以适当选取甚至剪裁加工。在此对具体表现概略例证如下:一是根据编修需要加以节取。如该书卷十五徽宗崇宁三年九月记“阶州羌纳土”事,该书作者就仅节取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七该纲下的目。二是有意调整了行文次序。如该书卷十三元祐七年八月记“王存罢”事,该书作者就有意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三所记该事中的“自吏部尚书出知大名府”,调整到了“时在廷朋党之论浸炽”云云之后。三是对同类史事加以适当归并类聚。如该书卷十六宣和二年十一月记“方腊反”事,该书作者在选取《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九此事的同时,还归聚了此书同卷宣和三年正月谭稹、童贯“讨方腊”和同年夏四月“方腊平”事。四是对相关史事作了缩写概括。如该书卷十一神宗熙宁四年二月记载:“王安石议更科举法,罢诗赋、明经、诸科,以论、策取进士。”此实系作者概括《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九“议更科举法”事而成。五是对一些字句作了改动。如该书卷七景祐二年十一月记“废后郭氏薨”事,该书作者在选取《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所记此事的同时,还将其中的“既而”改成了“明年春”,又将“谏官姚仲孙、高若讷言”云云缩减成了“谏官姚仲孙等”。最后,该书中还时而附有时人及作者对相关史事的议论。


归结而言,刘时举在南宋末期及时将成书于当时的两部纲目体本朝史改编成了简明编年体史书。随后到元代,又有史家假托南宋著名史家李焘的名义,实则基本仿照刘时举在《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中的做法,对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作了必要的改编加工,并取名《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从而构成了贯通宋十三朝历史的简明编年史系列。


 三、简明编年体对纲目体本朝史的改变


朱熹在编修《资治通鉴纲目》并由此创立纲目体时,主要是针对编年体的《资治通鉴》、《目录》和《举要历》及胡安国《通鉴举要补遗》所作的有意改编。同时,他创立的纲目体是指按编年叙事时有纲、目之分。由此可见,纲目体原本就脱胎于编年体,并且其本身仍具有编年体的基本因素。那么,如前所述,南宋时人陈均等及时继承并发展了朱熹的纲目体编修体例,撰修成南宋纲目体本朝史,而刘时举等宋元时人又将这些纲目体史书改编成简明编年体史书,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


一方面,从刘时举等改编南宋纲目体本朝史的实用效果来看,一是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虽在纪事内容方面一般与陈均等的南宋纲目体本朝史难以相比,但它们在直接体现作者思想观点方面,则明显比陈均等人的著述鲜明突出。我们知道,纲目体史书更多地是通过《凡例》及纲来体现作者的编修宗旨和思想观点,也正因为如此,如南宋时人尹起莘等紧紧围绕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进行义例阐释发明,元代陈等完全承袭朱熹的纲目体义例编修成旨在阐发义理的史书。而与以上两类突出体现义理的纲目体史书不同的是,南宋史家陈均等编修成的注重事实的纲目体本朝史,在直接体现作者思想观点方面则显得不够鲜明突出,甚至还出现该类史书的纲更多来源于宋国史纪的状况。其间,仅能直接体现作者思想观点的该类史著的纲如:《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八政和三年二月记“崇恩太后刘氏暴崩”,此处用“暴崩”,表明哲宗刘皇后实非正常死亡。又《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九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所记“秦桧奏诛岳飞及张宪、岳云”,则表明岳飞等人因秦桧陷害而死。再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五庆元五年春正月庚子纲为“蔡琏诬告赵汝愚异谋”,而《宋史》卷三十七《宁宗纪》则作“枢密院直省官蔡琏诉赵汝愚定策时有异谋”。两者相较,前者的倾向性更为明显。他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七嘉泰二年纲记“韩侂胄扼塞言路”,同书卷八开禧元年十二月戊寅纲记“韩侂胄挑虏使”,则表明了韩侂胄专权时的作为。只可惜这种直接表明思想倾向的纲为数不多。


同样,陈均等人的纲目体史书也偶尔附有一些议论,但为数极少。如《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七治平四年冬十月“种谔复绥州”和卷二十五元符二年秋七月“置湟水军”下,均附有宋“史臣”对北宋后期西北拓边史事的评论。又如该书卷二十二元祐元年二月“以司马光为左仆射”下,作者直接论道:“呜呼!若曰常参用元丰旧臣,共变其法,实光之所不取也。自国朝治乱论之,曰元祐党者,岂非天哉?后世闻光之言,可以流涕痛哭矣!”再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二绍熙三年三月“定杂艺不许任子法”下,卷七嘉泰三年五月戊寅“陈自强为右丞相”下,卷八开禧元年五月己巳“亲试举人”和同年十二月癸酉“诏永免二浙身丁”下,以及卷十一嘉定元年“皇子垍生”下,均附有“李心传”的议论。这是此书作者借史家李心传之论以表明观点。


与以上仅有极少数叙论表明思想观点不同的是,简明编年史中附有不少时人以及作者的议论,体现了有叙有论、叙论结合的显著特点。如《续宋编年资治通鉴》除极少数纪事内容已缺佚外,共附有73条议论。其中“吕中曰”、“富弼等释曰”、“吕夷简释曰”和“《曾巩政要》曰”分别达14条、7条、6条和4条,其他还有“邵伯温论曰”、“史臣留正曰”以及“史臣曰”等等。同时,作者自己还不时发表议论。如在卷十六宣和五年十一月“幸王黼第观芝”事下,作者论道:“宣和之臣,昧利贪宠,欺诳朝廷,谄佞成风,窃取威福,不能致天下于平直而逢君之恶者,首则有蔡京,继则有王黼、梁师成之徒,危人家国,可胜诛哉!”又如在同卷宣和六年八月“童贯落致仕”事下,作者论道:“宋之于辽,欢盟岁久。天祚尝私谓左右曰:‘若女真必来,吾与南宋为兄弟,夏国为甥舅,何忧哉!宋皇渡海与女真盟,来攻天祚,谋复燕云,可谓失计矣。’至是而诱致天祚,未知天祚能南归乎?适足以激金虏之怒,何其愚也。”同样,《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所附议论达41条,其中绝大多数为吕中《中兴大事记》的议论,但也有作者刘时举对相关史事的看法。如卷六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记“秦桧死”事,作者论道:“罢兵讲和,而使高宗不能成中兴之业者,桧之罪,可胜言哉!”又如卷十三开禧元年三月记“韩侂胄用兵之意遂决”事,作者论道:“时军政修明,人心大喜,以为恢复之期可必,惜朝臣议论不一,不能成功,天也。”


二是在史书内容简约化程度方面,简明编年史明显比南宋纲目体本朝史更具有优势。原本南宋纲目体本朝史卷帙就不大,而脱胎于它们的简明编年史更要达到简约化的效果。为此,该类史书的作者时常会删去纲目体史书中目内诸如奏议等过长的文字,直接节取最为关键的史事内容,甚至直接选取纲作为基本内容,从而使得改编后的史书内容更趋简约化。如《续编两朝编年纲目备要》作者于宁宗嘉定年间共选录真德秀的长篇奏疏七篇,即该书卷十一嘉定元年四月戊午“真德秀论和议”,卷十三嘉定四年“真德秀轮对”和嘉定五年七月戊辰“雷雨毁太庙屋”,卷十四嘉定七年七月庚寅“真德秀请绝金虏岁币”和十一月“真德秀言五事”,卷十五嘉定九年十二月“真德秀论边事”,以及卷十六嘉定十四年十一月癸未“诏左翼军受泉州节制”事,但刘时举仅于《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卷十四选取了嘉定七年八月“请绝金虏岁币”和嘉定九年十二月“奏论边事”两篇。与此相类似的是,南宋纲目体本朝史中存录有程颢、程颐、杨时、胡安国、胡寅、尹焞、张九成、张栻以及朱熹等理学家的诸多奏疏,但在简明编年史中,多数已被删节。同样,在直取纲而舍其目方面,如《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十三元祐五年共8条纪事,其中5条出自《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三同年纲。又如该书卷十三元祐七年共10条纪事,其中6条出自《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三同年纲。再如该书卷十五政和二年共11条纪事,其中6条出自《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八同年纲。同时,如《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卷六绍兴十九年共13条纪事,其中10条出自《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一同年纲。又如该书卷六绍兴二十六年共29条纪事,其中23条出自《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一同年纲。如此等等。


三是在史学普及化方面,简明编年史更有利于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除《皇朝编年纲目备要》标明作者系陈均外,记述南宋时事的《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均以“佚名”出现。其中对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的“佚名”问题,清人陆心源解释说:“《九朝编年》曾经奏进,无所忌讳,故署名。此书创自平甫,时代益近,恩怨益多,故不署名。”(24)那么他的解释是否完全合乎实际?


由前述宋元人引用及论说时指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为陈均之书可知,此解释显然与实际情况不全符合。对于该书究竟为何变成“不著撰人”,我们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与时人的严厉批驳以及时代背景有关。现存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之前的真得秀、郑性之和林岜三人的《序》,均对陈均及其著述赞赏有加,但他们主要是针对记述北宋九朝史事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而言的。尽管如此,目录学家陈振孙在陈均二书解题中还是批评道:“去取无法,详略失中,未为尽善。”(25)此虽属他个人看法,但这无疑对陈均二书的流传刊刻不无影响。而此后王义山和刘克庄的批评则更为严厉。王义山在对陈均之书加以辩驳并求教于刘克庄时指出:自己“所拟《长编纲要》一书,尝略举‘金兵诛逆亮于瓜洲’一条,以求砭订。先生矍然曰:‘此孟子书法也,陈平甫《备要》,壁角里文字耳。子之此书有关于世道大矣,勉之。’某服膺师训,退而成书,凡与陈平甫异者三百余例。谨抄录所说,衍义上千斤削。某虽不获登文公之门,而获就正于先生焉。是何异亲聆文公之教者,岂非今日之大遇哉!”(26)随后他又在《稼村自墓志铭》中指出:他“尝取宋一经,撮其要而书之,曰《提纲》;析其目而编之,曰《类纂》,几数十万言。质之焕学后村先生刘公克庄,先生以为某之书法,中间有与孟子意合者,陈平甫《备要》,壁角里文字。嗟乎,后村岂轻许人者!”(27)王氏的《长编纲要》(即《宋史提纲》)早已亡佚,我们无法窥知该书的具体内容,但就他主要从书法义例方面极力辩驳诸如“金兵弑其主亮于瓜洲”当为“金兵诛逆亮于瓜洲”,以及列举出大节目“与陈平甫异者三百余例”,并且由此受到当时颇有影响的刘克庄的推举来看,其影响无疑是相当巨大的。况且《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主要记述南宋高宗和孝宗两朝史事,原本时人对该时期有关战守和等诸多重大问题的看法就因时、因地及因人而异,特别是到宋末元初,时人的华夷之辨意识极为强烈,因此,就会出现诸如王义山和刘克庄等人对该书书法义例的强烈批评。二是与《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相比,《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原本就是私自流传,影响范围自然有限。基于以上缘由,我们认为,《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原有作者之名,但随着时人的极力批评以及流传刊刻较少等因素,从而导致南宋刻书家此后刻印此书时便有意不注明作者了。至于作为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之作的《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同样遇到时人记时事以及注重史实而书法义例不甚突出的问题,且该书在编修方面还存在诸如光宗朝纲系从目出,宁宗朝纲则大多数来自于宋国史纪(28),从而导致编修体例前后不够统一的问题。因此,二书“佚名”在所难免。


而刘时举虽是对《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作了极为简单的改编加工,但《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直接标明作者刘时举系“通直郎、国史院编修官”。极为鲜明的史官身份,无疑会使该书在刊刻流传时,比作者“佚名”更容易得到时人的认可和接受。同样,《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虽系主要改编自曾上进朝廷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但编者除在纪事内容方面作了特意增补掩饰外,还有意采用托名南宋著名史家李焘的方式,由此也使得该书在当时得以广泛传播。也就是说,以上二书之所以会在被改编的纲目体史书仍然存流的情况下出现并流传,与以上二书直接表明作者身份这一因素不无关系。不过,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自身也存在不少缺陷。一是改编时一些内容删节过度,使人无法深入了解史事发展演变的全貌。我们知道,纲目体史书的目往往采取以类归聚方式,将此后发生的同类事件归聚到一起叙述,由此可以使相关史事得以集中展现,同时也起到了紧缩叙事篇幅的效果。但对其改编者在选取纲目体史书内容时,为使其著述成为篇幅更小的简明类史书,于是他们常常将该书目中的同类事件删除了。同时,改编者还常常删去了原书目中的解释说明类文字。因此,通观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在其突现出简约化特点的同时,在史料价值方面,则往往难免过于简略之弊。


二是删节时无意删掉了一些干支,使得纪年更加模糊甚至存有错误。我们知道,作为编年体史书,纪年极为讲求准确性和完整性,而由纲目体改编成的简明编年史,本来就因为纲目体在纪年方面的不太完备而显得纪年不够系统完整,加之改编者在对有关内容删、移时的无意失误,从而导致纪年更加不够完备。如《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卷十二宁宗庆元六年记载:“丁亥,寿仁太上皇后崩,谥曰慈懿;壬辰,赵善义、吴旴使金,为告哀使;戊申,同知许及之以母丧去位。”该部分纪事前缺月份“六月”,此乃刘时举在改编《续编两朝编年纲目》卷六纪事时遗漏所致。又如在同书卷三高宗绍兴三年“增月桩钱”下的四条记事前,缺月份“六月”,此是改编者在移置《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五同年“六月以王燮为荆南府等州制置使”至夏四月“杨么事”处时,将“六月”移走后未在原处补月份造成的。再如同书卷九孝宗乾道五年“罢制国用司”以下共两条纪事,实系“二月”纪事,只因改编者未取《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五“二月雨雹”条纪事,从而连带造成以下纪事干支不明。他如同书卷十三嘉泰二年记载:“十一月庚子,陈自强知枢密院事,许及之参知政事。”按:该年十一月为壬寅朔,无“庚子”,此处当为“庚戌”(29),此乃因沿袭《续编两朝编年纲目》卷七纪事之误所致。


而与此相对,虽然南宋纲目体本朝史同样以“尤便省览”(30)的简明化特点著称,但该类史书还具有“纲简而目详”的明显特征(31)。加之该类史书成书时间相对较早,其史料的原始性较强。因此,与简明编年史相比,该类史书具有较高的史料参考价值。更何况简明编年史原本就脱胎于该类史书,该类史书无疑可弥补简明编年史的一些纪事不足。


综上所述,正因为以上两类史书均具有各自较为明显的优缺点,从而出现了后者不能代替前者而是二者并行的现象。


从两类史书编修流传时的社会文化背景来看,无论是陈均等的纲目体本朝史系列,还是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系列,它们均是宋元时期史书简明化与史学普及化史学风气的产物。南宋后期至元代,随着朱熹以及程朱理学地位的不断抬升,朱熹所创立的纲目体也随之受到统治者的推崇及追随者的喜爱,纲目体史书的编修得以迅速发展。陈均正是及时灵活地运用此种新的史书编修体裁,编修传播本朝历史,随后的本朝史家又能承续陈均的做法,续编本朝史著,从而达到了在史书体裁选择方面新的开拓与发展。加之该类史书具有纲目分明、便于检阅等优点,使得该类史书具有提供史源与便于观览的双重实用效果,并由此有力地推动了宋元时期史学的普及化。其间,由于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是对纲目体本朝史书的直接改编,这本身也表明它们同样是纲目体发展影响下的产物。


宋元时期,随着印刷技术的迅速发展,科举制度以及教育文化事业的不断进步,以及史书作为商品受到愈来愈多读书人及书商等社会阶层的重视,从而促使陈均等的纲目体本朝史以及刘时举等的简明编年史得以迅速产生并流传。如在宋时,《皇朝编年纲目备要》既有绍定刻本,又有抄本传世,《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均有抄本传世。在元时,以上三书均有“宋刻元修本”传世(32)。同时,据陆心源所言,元代时,除无名氏单独刊刻有《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之外,云衢张氏曾将《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和《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同刊,前者题为前集,后者题为后集;陈氏余庆堂更是将《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与佚名的《宋季三朝政要》三书同刊,并由此构成了有宋一代之全史(33)。由此可见,这些史书的刊刻流传,无疑是宋元社会客观现实之需的产物。


注释:


①赵汝腾:《庸斋集》卷六《陈平甫墓志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98页。


②参见许沛藻:《〈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考略》,《皇朝编年纲目备要》“附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838页。


③脱脱等撰:《宋史》卷四十二《理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07页。


④参见许沛藻:《〈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考略》,《皇朝编年纲目备要》“附录”,第849-857页。


⑤孙猛:《郡斋读书志校证》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111页。


⑥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九,《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57页。


⑦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九,《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0册,第142页。


⑧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三,《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9册,第39页。


⑨脱脱等撰:《宋史》卷四十二《理宗纪》,第807页;佚名:《宋史全文》卷三十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03页。


⑩《永乐大典》卷七三二五“郎”字韵引吴泳《鹤林集》;栾贵明:《四库辑本别集拾遗》(上),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14页。


(11)王义山:《稼村类稿》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93册,第28页。


(12)参见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九,《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1册,第357页;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三,《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9册,第39页。


(13)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九,《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0册,第142页。


(14)《四库未收书目提要续编》卷二,胡玉缙著,吴格整理:《续四库提要三种》,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54页。


(15)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九,《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0册,第142页。


(16)汝企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点校前言”,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4页。


(17)吴师道:《礼部集》卷十八《题牟成父所作邓平仲小传及济邸事略后》,《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2册,第259页。


(18)参见梁太济:《〈两朝纲目备要〉史源浅探——李心传史学地位的侧面观察》,《文史》第32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19)王瑞来:《宋季三朝政要笺证》卷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57-159页。


(20)梁太济:《〈两朝纲目备要〉史源浅探——李心传史学地位的侧面观察》,《文史》第32辑。


(2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45页。该传刻本现藏国家图书馆。


(22)永瑢、纪昀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八《史部·编年类存目》,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32页。


(23)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卷六《史部·编年类》著录可知,《续资治通鉴》的最早传本有:元陈氏余庆堂刻本、朱氏与畊堂刻本以及云衢张氏刻本(第145-146页)。


(24)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三,《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9册,第39-40页。


(25)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1页。


(26)王义山:《稼村类稿》卷十二《上待制刘后村论提纲衍义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93册,第74页。


(27)王义山:《稼村类稿》卷二十九,《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93册,第208-209页。


(28)梁太济:《〈两朝纲目备要〉史源浅探——李心传史学地位的侧面观察》,《文史》第32辑。


(29)脱脱等撰:《宋史》卷三十八《宁宗纪》,第732页。


(30)陈均著,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页。


(31)参见许沛藻:《〈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考略》,《皇朝编年纲目备要》附录,第858页。


(32)以上均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卷六《史部·编年类》,第146-148、153、154页。


(33)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三《跋钞本续宋中兴通鉴》,《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9册,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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