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上海青浦作为鱼米之乡,河道林立。11月23日,在青浦区检察机关、环保、水务等部门召开的"涉水资源及破坏环境类案件检察白皮书"发布会上,多起涉及环境保护及水资源保护的案件被披露。
披露的多起案件中,包括在淀山港水域非法电鱼捕捞破坏环境案、倾倒48桶危险废物案、工厂内排放金属超标废水案等。
自2016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沈某和孙某先后两次擅自填充鱼塘,造成防汛堤坝倾斜、沉降,随时有倾覆可能。沈某和孙某开办水产合作社,占地约100亩。其中一个建造在青浦区朱家角镇一条河道旁,由于该7亩鱼塘一直亏损,于是两人合计把它填上,开展种植业。2016年8月份,两人找来材料,开始动工。鱼塘填土导致该段162米长的防汛墙发生变形和平移,相关部门发现后,制止了其行为。
青浦区人民检察官 张金健:“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成立了一个水产合作社,承包了几片鱼塘。因为鱼塘效益不好,他们就准备将这个鱼塘填上,种经济作物。在2016年7、8月份,进行了第一次填土。通过河道,用船运来大量泥土填鱼塘。在这个过程中,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被当地村民及水务部门发现。因为大量泥土堆积,造成邻近的防汛墙向河道平移、变形的情况。对他们进行了制止。”
闲置的鱼塘赚不到钱,为谋取私利,今年2月份,嫌疑人沈某和孙某又重蹈覆辙。最终,大量泥土堆积造成大面积防汛墙的垮塌,对防汛产生了严重影响。
青浦区人民检察官 张金健:“到2017年2月份,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二次填土。因为大量泥土超出路基数米高,堆积情况比较严重,造成大概160、170多米长的防汛墙产生垮塌现象,导致一定的危害后果。”
对于上述案件,2017年4月,水务行政执法部门以侵害水工程设施,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的同时,。新政与司法部门采取"行刑交接"的方式,尽快介入锁定证据。
青浦区人民检察官 张金健:“如果水务部门发现这个案子涉及到刑事犯罪,,,之后会移送给我们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证据采集问题,还要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对一些证据进行补充,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符合刑事诉讼的要求,之后我们才会结案,。”
据环保执法人员介绍:环保执法过程中当事人跑路、销毁证据等情况时有发生。从今年开始实行"行刑同步"后,环保、、检察等相关部门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在打击违法犯罪事更精准、更高效。
青浦区环保局执法大队环境监察支队一中队中队长 冯宾:“针对人员审查、调查取证、笔录制作等一系列环节中,都受到了阻力。比如说:查处一家中小企业,企业负责人有可能,当天我们进行采样,第二天他就逃离了,或者把证据当场销毁了。基于这一点,我们今年从行刑交接提升到行刑同步之后,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在人员固定、人员审查、笔录制作的过程中,对我们有所帮助。检察机关如果提前介入,在证据链的固定,笔录如何制作,主观恶意如何认定等方面,他们就可以给我们专业化的指导。平时,包括我们环保局一线执法人员,、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从中受到了很大启发。从司法办案的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中,得到了很大提升。”
而在之前的这起案件中,嫌犯沈某和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尽力弥补公共财物损失。
犯罪嫌疑人 沈某:“跟我填土有关系的,这个不可否认,事实就是这样,你不填它就不会塌了。3322赶紧修复,那个时候,从外面调石头、进原材料。钱花得不多,都是自己出,朋友帮忙,进点材料。工程队也是朋友帮忙找,稍微付点人工费。”
司法机关加大了对破坏资源环境事件的打击力度,更加重视日益提高的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诉求。
青浦区人民检察官张金健表示,7破坏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案件,,判处实刑的比例还是挺高的,占到70、80%左右。这体现了我们司法机关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重拳打击力度,为青浦区的绿水青山、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起到司法护航的作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提起诉讼。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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